东北财经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招生单位。为了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我校2013年将在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等专业领域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会计须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考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二)报考法律(非法学)须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报考法律(法学)须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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