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成都医学院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为充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不进行现场复试。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各学院要联系考生提前进行系统测试,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应提前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学校将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复试过程中工作人员和考生均须按单位或当地有关要求做好防疫措施,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指定专人通过专用账号或现场,参与复试过程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督查组将安排专人进行监督、巡视。远程复试设备要求和操作流程另行发布。
(二)复试内容由各招生学院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等自主确定,包括专业课(实践技能)、外语和综合能力考查等,试题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时随机抽取试题,考生采用口试或问答等方式完成作答。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1.专业素质和能力。(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外语能力;(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诚信情况等;(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各学院可要求考生提交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内容各部分组成比例和计算方法由招生学院确定,并在复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各复试小组对复试内容要进行详细记录,认真填写复试登记表。
二、复试要求
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一)考生参加复试前须接受报考资格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居民身份证(应届生同时提交学生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政审意见(本人现实表现材料)、诚信复试承诺书等的原件电子扫描件,以及各学院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自考生须提供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教生须提供“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学籍)核验在线验证报告。
(三)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只能报考全科医学专业,且需符合我校各培养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条件,服务期限内的考生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定向单位联合出具的报考我校临床专硕研究生书面同意函。若因考生违约、隐瞒相关信息等情况导致规培不能注册及不能录取、入学、毕业等后果自负。凡不具备书面同意函的,不得参加复试。
三、录取
(一)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比确定为7∶3进行加权获得,总分100分。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所有成绩按百分制计。各学院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依据总成绩,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总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外国语、业务课单科成绩排名进行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列,不参与普通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各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先后顺序排列,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后能按序补录。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他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二)经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须及时确认接受拟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录取考生须在入学后参加心理测试。
(四)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可组织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体检等,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对拟录取考生发出调档函。录取为非定向考生,必须调阅人事档案;录取为定向考生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政审意见,可不调档;2022年应届生在毕业时所有档案齐全后由考生所在单位寄来我校研招办。
点击链接查看各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持续更新中):http://yjsy.cmc.edu.cn/info/1016/17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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