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技术中心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已公布,接下来,各位考研考生需要全心全力准备复试调剂事项。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调剂、复试、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作为研究生招生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文件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调剂、复试、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二条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落实责任制和监督制。坚持集体决策、统一领导,成立了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议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办法、方案,确定专业招生计划,监督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切实做好保密安全检查,决策处置突发事件,问责处置落实不力、违规违纪情况等。同时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中心人事处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四条 人事处研招部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市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我中心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七)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八)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试专家组、复试组织保障组和监督检查组。
第六条 我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中心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复试管理
第七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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