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分数线是2022届考研学子选择院校专业和在复试调剂时十分重要的参考数据,为了方便大家查询,本文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2016-2021历年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一览表,供大家参考,真切希望大家都能考上自己满意的学校。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依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硕士招生计划,结合各招生专业初试成绩分布、上线生源情况等因素,学校在招生简章公布
的招生计划基础上,对部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非全日制各招生专业、音乐学院各招生专业复试名额按2021年各专业招生计划160%的范围确定;其它各招生专业
(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按2021年各专业招生计划120%的范围确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见附件二)根据各专业复试名额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各招生单位根据国家文件精神以及《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可择优遴选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
3.各单位根据上线考生情况,在不超过招生简章所列招生总数的情况下,可对本单位分专业招生指标进行调整,调
整方案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
4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录取:
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80分,政治、外语不低于4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70分。
5. "退役士兵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录取
复试名单确定原则∶除管理类联考各专业外,两类专项计划分数线在报考学科线基础上,总分降30分;单科成绩小于等于200分的,单科降15分;单科成绩等于300分的,单科降20分。降分后,各专业复试人员的成绩不低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数线。管理类联考各专业要求总分不低于150分,外语不低于30分。两类专项各专业招生计划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依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扩招工作的相关要求及下达我校的增量计划,结合各招生专业初试成绩分布、上线生源情况等因素,学校在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基础上,对部分全日制专业学位增加招生计划(分专业新增招生计划见附件二,新增招生计划与招生简章公布的计划均用于录取一志愿考生)。
复试名额确定原则:非全日制各招生专业、音乐学院各招生专业复试名额按2020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简章计划+新增计划)160%的范围确定;其它各招生专业(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按2020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简章计划+新增计划)120%的范围确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见附件一)根据各专业复试名额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调剂考生(含校内、校外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
各招生单位根据国家文件精神以及《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可择优遴选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
3.各单位根据上线考生情况,在不超过招生简章所列招生总数的情况下,可对本单位分专业招生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报研招办批准后方可实施。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学校根据各招生专业初试情况等有关因素,将招生指标按专业分至各单位。复试名额按2019年简章招生指标160%(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的范围确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根据各专业复试名额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调剂考生(含校内、校外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
各招生单位根据国家文件精神以及《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可择优遴选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
3.各单位根据上线考生情况,在不超过招生简章所列招生总数的情况下,可对本单位分专业招生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报研招办批准后方可实施。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学校根据各招生专业初试情况等有关因素,将招生指标按专业分至各单位。复试名额按2018年简章招生指标160%(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的范围确定(音乐学院各招生专业复试名额按2018年简章招生指标200%的范围确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根据各专业复试名额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调剂考生(含校内、校外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
各招生单位根据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相关调剂原则,可择优选择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
3.各单位根据上线考生情况,在不超过招生简章所列招生总数的情况下,可对本单位分专业招生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报研招办批准后方可实施。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学校根据各招生专业初试情况等相关因素,将招生指标按专业分至各单位。复试名额按2017年简章招生指标160%(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的范围确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根据各专业复试名额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调剂考生(含校内、校外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
各招生单位根据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相关调剂原则,可择优选择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
3.各单位根据上线考生情况,在不超过招生简章所列招生总数的情况下,可对本单位分专业招生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报研招办批准后方可实施。
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学校根据各招生专业初试情况等有关因素,将招生指标按专业分至各单位。复试名额按2016年简章招生指标160%(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的范围确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根据各专业复试名额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调剂考生(含校内、校外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
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相关调剂原则,可择优选择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
3、各学院根据上线考生情况,在不超过招生简章所列招生总数的情况下,可对本学院分专业招生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报研招办批准后方可实施。基本原则为:①在学术型各专业指标内和专业学位各专业指标内可互相调整,调整前提为上线人数少于简章所列招生数的专业;②学术型招生简章中所列招生数不含推免,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所列招生数含推免;③少数民族骨干考生、单独考试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的招生计划不含在招生简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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