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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走进公安生活,关注警情要事。吉警官微《吉小警说警事》系列第四期来啦!聚焦公安要闻,解读政策文件,关注公安联考,发布吉警学子优秀事迹等,请大家持续关注后续推送。学习,吉警人一直在路上!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维法尊严 惩治袭警
在2020年1月1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公开了《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情况,对适用暴力袭警的情形、从重处罚的情节等内容予以明确。《指导意见》为公检法机关办理袭警违法犯罪案件提供了依据和指引,必将有效地震慑和遏制袭警违法犯罪行为。
“7.1”袭警案
“4.20”袭警案
近年来,我国发生多起袭警案件,如哈尔滨市袭警案、上海“7·1”袭警案、银川市“4.20”特大爆炸袭警案等,袭警案件使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受到威胁,更严重损害国家法律权威,破坏国家正常管理秩序。此类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警察权利势在必行。2020年年初《指导意见》出台,2020年12月26日正式将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明确了袭击警察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奉法为首 尊警为重
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首。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世洲曾对警察权力的问题做过评价,“从整体上看,我国警察的权力不是过大的问题,而是不明确的问题,对警察权力的限制,只能依法进行。”
维护警察执法权威就是捍卫国家法律之尊严。社会各界应当树立尊重警察、保护警察与监督警察这三种观念。尊重警察就是尊重国家权威;保护警察就是保护人民自己;监督警察就是监督国家公权力不被滥用。
法治昌明,社会安定,我们每个人都是受益者。法无威严,社会将进入民不惧法、警难执法的困境,人民的安全就得不到切实的保障。以法律手段震慑敢于挑战法律权威的人,让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成为全民共识,社会的长治久安才有保障。
执法公正 谨慎用权
袭警罪要求人民警察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正确履职,谨慎使用强制措施和武装警械,更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妥善化解矛盾。公检法各方加强协作配合,对袭警违法犯罪行为快速处理、准确定性、依法严惩。严格要求警察职业素质的同时还需要加强执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向人民群众说明袭警行为的危害性,教育人民群众遵纪守法,在全社会树立“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的良好法治环境。
袭警罪的确立是对我国人民警察的认可与尊重,更是对我国公安工作的重视和期望。袭警罪有效维护了人民警察的执法秩序,在保障人民警察权利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人民警察的责任与义务,达到平衡警民关系,缓解警民矛盾的效果。袭警罪的确立有效防止袭警案件的发生,提升警察队伍执法效率,促进中国社会治安稳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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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编| 樊闫顺子 刘美含毛侦宇 魏瀚轩
审核 | 组织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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