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2012年美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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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建筑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

2020-10-10 19:03:02 文/饶雨彤 图/董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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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吉林、江苏、浙江、湖北、河南、河北、辽宁、黑龙江、天津、山东、内蒙古、新疆等省的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省招生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统考合格证方可报考学院。
2、录取时吉林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100%+文化课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多名考生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
3、江苏、浙江、湖北、河南、河北、辽宁、黑龙江、天津、山东、新疆等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多名考生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
4、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多名考生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

>>>了解更多信息请登陆:长春建筑学院艺术类招生信息专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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