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视觉艺术学院于9月27日,在图书馆511展开相关工作部署会议,本次会议由我院党总支副书记山珊主持召开,团委书记兼学工办主任曹岩老师和各级辅导员老师出席本次评审会议。

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和公益性非常强的工作,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专科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我院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各项评审要求和评审程序,认真审核,确保评审工作落实到位,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学院以评选奖学金的方式调动学生自觉学习、奋发进取、立志成才的积极性,推进良好学习风气建设,有利于同学树立明确的学习目标与端正的学习态度,营造出更加浓厚的学习氛围。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群众基础良好;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特别优异,社会实践、科研创新、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6.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7.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无任何纪律处分。
视觉艺术学院
学院老师们将根据相关评选条件,会对入选的学生进行斟酌、讨论,评选出最为优秀最为合适的人选,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更有利于创造出更加良好的学习环境与学习氛围。(学生记者:董佳旭)
主编:高 芳
责编:田天圆
供稿:视觉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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