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现阶段新冠病毒变异株特点和人群流行特征,为进一步指导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护自己,保护他人,校医院根据国家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下发的《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制定本指引。
一、普通公众
(一)需戴口罩场景和情形
1.处于超市、礼堂、会场、图书馆、公用区域等室内人员密集场所时;
2.乘坐厢式电梯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3.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运动场、校园等室外场所时;
4.校医院就诊、陪护时;
5.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
6.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
7.公共场所提供服务时(包括门卫、保安、保洁、超市售货员、厨师、饮食中心服务员、货物配送员等);
8.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健康检查时。
(二)口罩选择及注意事项
口罩的正确使用、储存和清洁是保持其有效性的关键。建议师生选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并遵守以下规定:
1.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2.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3.在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4.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
5.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6.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
二、重点职业人群
(三)校医院工作人员
1.人员类别
(1)一般接触人员:包括门诊和普通病房医护人员,挂号、导医、收费、药房等人员;
(2)接触潜在污染物人员:保洁人员、化验室工作人员等;
(3)接触病人或感染者岗位工作人员: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医护人员、鼻咽拭子采样人员等。
2.口罩选择
在工作期间一般接触人员须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接触潜在污染物人员须全程戴颗粒物防护口罩,接触病人或感染者岗位工作人员须全程戴医用防护口罩。
三、注意事项
1.以上人员所在部门应当为其配备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符合相关要求的口罩产品。
2.各部门应当设立独立废弃口罩收纳装置。医疗机构废弃口罩按医用废弃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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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校医院
编辑:应用技术学院 孙雨佳
责编:孙紫桐
审核:张志杰、宋艳爽
主办: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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