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年的3月15日
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
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
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
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
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315打假重拳出击

维权日设立宗旨
1、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3、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4、打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5、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为了让消费多一份信任
消费者多一份保障
我国制定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发展历史
1.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1994年1月1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
3.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主要从4方面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如强化经营者义务、规范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建立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等。

315维权小贴士
1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从2014年3月15日起针对网上购物,商品不符合自己需求,买家可以在签收日起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无理由退换货的前提是该商品未被拆封。
2
12315维权
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电话,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此途径为最直接,最有效的寻找法律维权的方法。能给予不法商家最有效的惩罚。
3
媒体曝光维权
针对有背景、有影响力的违法商家,各种协商途径,各种维权受阻,可以通过各种媒体(电视台、网站、微博等)曝光其违法行为,通过舆论的压力和高层政府官员的重视来深度维权。
世界之大
诚信是商家最好的宣传品牌
小工程们要学会打假
勇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构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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