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2年扬州市职业大学提前招生章程》等规定,我校提前招生考生录取规则中,总分=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政策加分+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为公平、公正、规范使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合理折算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特制定2022年扬州市职业大学提前招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内容如下:
一、考核方式
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信息,根据评分标准,集体评议,客观赋分。
二、评分规则
(一)按照《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与生涯规划五个方面进行集体评议评分,总分20分。符合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和我校申请条件考生,依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按照《2022年扬州市职业大学提前招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分标准》进行集体评议、折算成绩。
2021年扬州市职业大学提前招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分标准
备注:竞赛获奖项目纳入评议的范围参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2021-2022学年全国和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执行。
评议项目中获得的荣誉奖励或市级及以上奖项存在多个,按照最高等级的荣誉奖励或奖项记分。
三、评议实施
提前招生综合素质评价评议工作,在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组织专业人员封闭集中进行,评议评分的实施采取三人一组,两人分别评议、一人监督复核,实行回避制度,接受上级和社会监督。
本办法由扬州市职业大学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1—2022学年全国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
2021-2022学年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
附: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样表
以上内容为扬州市职业大学招生网发布的最新单招报名考试信息,查看扬州市职业大学更多单招报考信息发布情况,请点击>>扬州市职业大学单招报名考试信息专栏
相关推荐: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