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考核结果公示

综合评价,艺考

江苏师范大学综合评价

2023-6-20 15:56:51 文/饶燕儿 图/何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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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精神和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现对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请点击成绩查询查询个人综合考核成绩,其中在“是否合格”栏中显示为“合格”的考生为入选考生),相关说明如下。

1.历史等科目类入选分数线为117.50分,物理等科目类入选分数线为115.00分,同分全部入选。

2.报考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的入选考生的高考文化分须达到江苏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3.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服务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我校志愿,其专业志愿必须从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顺序以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服务系统中填报的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按要求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公示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至6月21日。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校反映,过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zsb@jsnu.edu.cn

联系电话:0516-83656123

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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