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反间谍宣传日——共筑反间防谍的钢铁长城

关注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7周年以来,反间谍工作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发展。为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及其实施细则,帮助同学们学好用好反间谍法,增强反奸防谍敌情意识,我院积极整理了有关《反间谍法》的基本知识。

《反间谍法》规定的间谍行为

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4.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5.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的义务

《反间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

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间谍常用的计策

1.亮明间谍身份,以各种利诱条件对我人员进行拉拢;

2.利用学者、记者、同学、同乡等身份,通过学术研讨会、交流会、社区活动等,与我人员接触,拉拢感情,辅以金钱利诱进行策反;

3.通过引诱、唆使或者栽赃陷害我人员从事违法活动,威逼我人员就范,为其工作;

4.通过技术手段进行窃听、窃照和窃密活动。

间谍的举报方式

1.拨打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

2.举报电话"12339 进行举报;

3.通过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受理举报平台 WWW.12339.GOV.CN 进行举报;

4.前往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5.通过信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文字:校传媒中心蒋云玥张菁芸

图片:校传媒中心 蒋云玥

排版:校传媒中心 赵小桂

责任编辑:校传媒中心 赵小桂

温馨提示:在浏览“11·1 反间谍宣传日——共筑反间防谍的钢铁长城”的时候,遇到了一点问题, 该内容由用户上传,目前的状态为内容正在审核中。

ai审核.png

对本文进行反馈,可以加快审核进度或“点击这里”前往其他网站查看。

艺考相关文章

发现更多好内容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
带你看艺考艺考推送时光机
位置:艺考-江苏本科院校-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微高校-院校号-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11·1 反间谍宣传日——共筑反间防谍的钢铁长城
咦!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