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湖南省一本招生高校
拥有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办有孔子学院
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
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
湖南省“三全育人”试点高校
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高校
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01
湖南城市学院简介

湖南城市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20年,学校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学校位于长江中下游平原、洞庭湖南岸环湖生态经济圈核心城市——湖南省益阳市,学校人文底蕴深厚,自然环境优美,交通便捷,距省会长沙中心城区仅55公里。
学校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高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是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2021年成为湖南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湖南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平安高校”。
学校现有校园面积1415亩,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14.81亿元。学生宿舍全部为标准化公寓,且全部安装了空调,有独立卫生间并直供热水,住宿条件全省高校一流,是“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有专任教师1201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40人,博士363人。有教育部本科教指委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国家级和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24人(次)。“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56%。
学校设有13个二级学院,57个本科专业,面向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0000余人。学校城乡规划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工程管理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化学工程与工艺、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6个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等5个专业是湖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体育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等6个学科是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风景园林、测绘工程、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汉语言文学、音乐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29个专业入选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是国家级土木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众创空间单位,拥有34个省级以上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平台,28个省级以上科研和创新平台。
学校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益阳市人民政府在学校联合成立湖南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学校在省内首设“乡村振兴规划学院”。学校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400多家知名公司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实习基地协议等。
学校拥有湖南城市学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城市学院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2家校办企业。其中湖南城市学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具有城乡规划、建筑工程、市政道路等八项甲级资质,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年产值达2亿元。
学校先后与加纳、新西兰、马来西亚、美国、澳门等国家和地区高校开展密切合作。与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合作举办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简称中外合作办学),全票通过教育部本科教育项目评估;学校举办有孔子学院。
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校”“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湖南省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在国内权威人才机构爱拼信息有限公司(lPIN)发布的《大学毕业生五年薪酬排行榜》中,我校毕业生薪酬连续位列湖南省省属高校第一。省内地州市、县级规划建筑设计主要管理者及技术骨干50%以上是我校毕业生。来校招聘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有中国建筑、中国核建、中国中铁、中国铁建、湖南省建工集团、碧桂园、蓝思科技、三一重工等500多家大中型企业及上市公司。学校被誉为“城建人才的摇篮”。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振兴本科教育,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深化改革、激发活力、挖掘潜力、传导压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不懈奋斗。
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来湖南城市学院学习、深造!
0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教育部批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城乡规划学(学术型硕士,专业代码:0833),土木水利(专业型硕士,专业代码:0859),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计划数并结合各专业上线情况等综合确定。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报考我校的考生,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必须在2022年11月10日前将个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得方法请访问学信网主页http://www.chsi.com.cn/)材料发至我校研究生处邮箱hncuyzb@163.com,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请保留至2023年9月。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初试及复试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具体考试时间、科目与范围参见专业目录及考试大纲,考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复试一般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安排以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学校网站公告为准。
六、调剂
调剂信息将另行发文予以公示。
七、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考生体检具体时间、要求在我校拟录取后通知。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九、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
我校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学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按国家及省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奖助体系: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在学生学制内实行奖助学金制度,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校长奖等。学校设立“三助”岗位,并提供岗位津贴。
十、违规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统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具体见研招网通知。
3.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按公布的考试大纲执行。
4.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及长期联系电话(手机及固定电话),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5.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十二、招生咨询及联系办法
单位代码:11527
联系部门:湖南城市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7-6353298 传真:0737-6353298
电子信箱:hncuyzb@163.com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迎宾东路518号
邮编:413000
网址:http://yjsc.hncu.edu.cn/
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03
学位点及研究方向简介
城乡规划学(0833)

一、学位点介绍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是2019年湖南省首批“三全育人”试点院(系)。现有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3个系,有教职员工近100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含高级工程师)26人,博士18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19人,一级注册建筑师3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第二层次人选各1人,双师双能型教师达70%以上,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共6人;
学院现有城乡规划(五年制)、建筑学(五年制)、风景园林(四年制)、城市设计(四年制)4个本科专业,其中城乡规划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第一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国家第四批特色专业建设点”、2013年首次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专业评估,2017、2021年通过复评。2019年城乡规划和建筑学专业成为“双万计划”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0年风景园林专业成为“双万计划”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2年城乡规划专业成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院拥有“城市规划与设计”湖南省重点建设学科、“城乡规划学”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重点建设学科、城市规划信息技术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数字化城乡空间规划关键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城乡生态规划与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优秀实习基地、湖南省建筑类专业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规划建筑类专业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等省级学科专业平台。学校是湖南省城乡规划学会理事长单位、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荣誉理事长单位、湖南省城市科学研究会理事长单位。38年来已为社会培养规划、建筑、园林专门人才8000余人,毕业生立足地方、投身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主战场,获得了良好的社会美誉。
二、学科简介
城乡规划学学科兼容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和人文艺术科学的理论内容与技术方法,是以城乡建成环境为研究对象,以城乡土地利用和城市物质空间规划为学科的核心,结合城乡发展政策、城乡规划理论、城乡建设管理等社会性问题所形成的综合研究内容。研究对象应包括:对城乡规划区域发展、社会经济宏观层面的研究;对城乡规划设计理论、方法和技术问题研究;对城乡规划的管理、法规、政策体系等层面的研究。
本学科依托“城市规划与设计”湖南省重点建设学科、“城乡规划学”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重点建设学科、城市规划信息技术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数字化城乡空间规划关键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城乡生态规划与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和拥有城乡规划、建筑工程等8项甲级资质的设计研究院等校办产学研合作平台,承担了多项国家和省级科研课题,逐步形成了城乡规划与设计、城乡规划技术科学、城乡规划管理等3个学科研究方向。

三、研究方向简介
1. 城乡规划与设计方向
依据城乡经济、社会、环境的综合发展目标,遵循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对于城乡建成环境进行空间规划和形态设计所需要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研究领域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原理和方法、乡村规划的原理和方法、城乡空间形态设计的原理和方法。重点聚焦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在实践中创新中小城镇与乡村规划的理论、内容和方法。
2. 城乡规划技术科学方向
针对城乡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研究各类城乡物理环境科学、基础设施与工程技术、数理模型、模拟技术和信息技术等在城乡规划中的应用,包括城乡建成环境的控制和优化技术、城乡建成环境的生态保护和低碳节能技术,为城乡规划学科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3. 城乡规划管理方向
聚焦新型城镇化重大战略需求,重点研究城镇化战略与城乡区域发展政策、城乡规划编制的法定行政程序、城乡与区域规划实施管理、城乡规划法规和政策体系等内容,充分彰显新文科的交叉融合特色。
04
学位点及研究方向简介
土木水利(0859)

一、学位点介绍
湖南城市学院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点前身为创办于1984年的湖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水排水等专业。硕士点师资力量雄厚、队伍结构合理,现有正高级职称教师43人,博士12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3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2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1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48人,具有工程系列和各类注册行业职业资格的“双师双能”型教师151人。
近5年,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点先后承担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课题153项;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4项、省级及以上行业奖 33 项;授权发明专利30余项、实用新型专利8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34部、教材38部,发表学术论文800余篇,其中SCI、EI、CSCD、CSSCI收录论文300余篇。
学位点办学实力雄厚、办学条件一流,拥有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城市地下基础设施结构安全与防灾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南省村镇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新型城镇化研究院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平台。拥有八甲资质的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检测中心等校办企业。拥有13766平方米的实验场地,设有建材、力学、土工、结构、道路、交通、BIM、水利、安全等专业实验室,及GDS动三轴试验系统、多通道电液伺服加载系统、500吨压力试验机、电液脉动疲劳实验机、多功能振动测试系统、超声波检测仪、IDS探地雷达、雷诺实验台、文丘里流量计实验台等高精尖实验仪器设备。

硕士点聚焦新型城镇化建设,产教深度融合,与中建、中铁等央企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与湖南建工等共建15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为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
二、研究方向简介
1.结构工程方向
聚焦绿色城市发展目标,侧重装配式建筑设计、BIM技术的应用研究,研发绿色节能新结构、新材料和新工艺。深化桥梁与建筑结构耐久性研究,探索结构检测、可靠性评估与维修加固的关键技术。
主要研究领域:结构设计基本理论、装配式建筑设计、结构耐久性评估与加固。
2.岩土工程方向
围绕湖湘软土等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地基基础、边坡、路基与隧道等岩土工程,研究其受力变形机理、设计理论与施工监测方法,研究复杂地质条件下岩土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关键技术。
主要研究领域:地基处理技术、支挡结构设计、隧道设计理论及监测方法。
3.工程建造与管理方向
对城市基础设施、工业民用建筑和房地产开发等各类土木水利工程,从可行性研究到竣工使用的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经济分析、监督控制、组织协调,研究安全高效、节能环保、可持续性发展的工程建造技术和全寿命管理理论。
主要研究领域:绿色建造技术、工程经济与评价、基础设施与房地产开发管理。
4.市政工程方向
聚焦新型城镇化建设主战场,研究市政工程设计、水质安全保障和生态修复等技术,研究市政工程设计与水土环境生态修复等方面的系统理论与关键技术。
主要研究领域:市政基础设施设计、水质安全保障技术、水土环境生态修复技术。
05
《湖南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
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摘录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为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湖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4〕29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
一、新生奖学金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优化学员结构,设置新生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设一、二等奖二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12000元、6000元。第一志愿录取至我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备一等奖学金的评选资格,调剂录取至我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备二等奖学金的评选资格。另外毕业于双一流大学或教育部学科评估排名C+及以上高校的考生另奖励3000元。
二、学业奖学金
凡录取到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制内全部享受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以学位点为单位,按学制年限内同年级研究生人数的比例评选,奖励标准分别为12000元、8000元、6000元。学业奖学金面向研二、研三在读研究生设置,奖励依据为上一学年度学业成绩及综合表现。评奖时间为每年9-10月,每年评审一次。
三、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来源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评定原则,充分尊重学位点和导师对研究生的评价意见。通过奖学金的评定起到奖优助学、奖优促学的积极作用,并充分激励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且在社会实践、社会活动、科技创新和学术文化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和奖励名额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有关文件执行。
四、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学制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各学习阶段规定学业,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全年按10个月计。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五、校级研究生优秀个人奖励
校级研究生优秀个人奖励设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奖项、校长奖。研一学生不参加评选。参评规则与奖励明细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执行。
六、优秀学位论文奖
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与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分别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研究生个人特殊困难补助
家庭特别贫困或发生重大困难的硕士研究生,按照相关文件,可申请特别困难补助及优先考虑聘用其从事学校“三助一辅”等勤工俭学工作。
湖南城市学院奖助学金一览表

湖南城市学院2023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湖南城市学院2023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大纲

来源:湖南城市学院研究生处
编辑:黄天琪
责任编辑:王静
审核:贺正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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