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筑梦助成长
资助政策先了解!
我校录取即将完成
新的一学期很快就要开始啦!
有怀揣激动心情进入大学的萌新们
也有在为新学期做准备的学长学姐们
可能有些家庭正忧心开学
等方面的开销问题
但别担心!
小意现在来带领大家一起
了解国家和我校的相关资助政策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我国资助政策的宗旨。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实现人生梦想提供了制度保障。
01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大四参评)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02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03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04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0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0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07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08
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09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0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我校相关资(奖)助政策有:
校设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班集体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我校每年于秋季学期开展校设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评定工作。
校设奖学金分三等,甲等按参评学生人数3%的比例评选,乙等按参评学生人数6%的比例评选,丙等按参评学生人数9%的比例评选,此处的参评学生人数不含当前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优秀学生干部按参评学生干部总数15%的比例评选。优秀班集体按参评班级总数10%的比例评选。
“心亮”奖学金
“佳尝便饭”创始人王心亮先生在我校设立“心亮”奖学金,拟每年奖励一批自强励志、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
白方礼励志助学金
白方礼励志助学金赞助方每年在全省高校遴选多名身残志坚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在读本科学生予以资助,往年获得过资助(或申请过)的同学均可申报,资助标准5000元/人。
学费减免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校每年在春季学期开展学生学费减免资助工作。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评定等程序评选出学费全部减免、学费1/2减免、学费1/3减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医保退费
根据长沙市医保局每年下发的文件,高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不同。其认定分为一般人员、困难大学生、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1-2级)、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孤儿、事实无人供养人员。
其符合条件的人员将证明复印材料交于各院办公室。医保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要求大一新生全部参保,四年一次性缴清。费用见相关文件,先交后退。
小tips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未通过认定、建档的学生不能享受相应学年相关资助政策待遇。入库不一定被资(奖)助,但不入库一定不被资(奖)助。
温馨提示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谨防电信诈骗,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
同时,关于资助政策,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有问题要通过正式渠道咨询,避免造成损失。
转载:法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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