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昌(1894-1930),字章甫,浏阳人,新民学会会员,早期中共党员,湖南早期工运、党务负责人之一。1924-1925年任教于长沙女子师范学校(1926年10月并入长沙县立师范)(长沙师范学院前身),担任学校第一任党支部书记。
关心国事,积极任教
1894年7月生于广西梧州市,8岁随父母回到故乡浏阳。17岁进入湖南中路师范学校学习,是毛泽东、蔡和森等的挚友,常一起切磋学问,议论国家大事。善于演讲,被选为第一师范学友会“雄辩部长”。1915年秋毕业后,在徐特立创办的长沙县五美高小学教授地理和修身课。1917年起,先后在湖南一师附小、长沙女子师范学校等校任教。在长沙女子师范学校时,担任第一任党支部书记。该支部在师生中发展党员团员100余人。1918年4月加入毛泽东等创建的“新民学会”,“主张用布尔什维克主义”改造社会,积极参与毛泽东组织俄罗斯研究会和文化书社的活动。1920年秋,受毛泽东委托,回浏阳筹办浏阳分社,从事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工作。年底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
投身革命,传播马列
1921年冬,经夏明翰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浏西特别支部成立,任书记。后受中共湘区委委托,与其他同志创办党的干部学校——湘江中学。此外,还办了金江女子职业学校,后在全县增至3所;在县城举办暑期讲习班,组织该县驻省同学会,与陈作为等创办《浏阳旬刊》,传播马克思主义,并开展新文化运动。
1924年初,先后赴本省兰田镇、醴陵、宁乡等地做党的组织工作。1924-1925年任教于长沙女子师范学校(1926年10月并入长沙县立师范),担任学校第一任党支部书记。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被推选为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执行委员,曾赴湘西同贺龙协商援助广东革命政府之事,并帮助筹建了国民党水口山党部。还曾前往河南北伐前线担任国民革命军三十五军第二师政治部主任。大革命失败后,潜至贺龙部任团长,并参加“八一”南昌起义。起义部队在潮汕地区受挫后与部队失去联系,辗转脱险回湘。
坚贞不屈,视死如归
1928年前往迁至上海的湖南省委机关工作。1929年春,接党组织通知往上海。1930年1月,以中央特派员身份,赴湘鄂西根据地工作的途中,在澧县不幸被捕。敌人企图以高官厚薪拉拢,遭严词拒绝;继而施以酷刑,他始终坚贞不屈,决心“献身党的事业,死而无憾”。1930年2月23日被杀害于长沙浏阳门外,牺牲时年仅36岁,临刑前高呼:“革命一定成功!劳苦大众一定要解放!”表现了共产党人为人民的解放坚定不移的革命精神。
“雪耻兴邦壮志已酬家国盛,披衣秉剑精神犹在海天张。”陈昌,他是毛泽东的挚友和早期革命活动的助手,毛主席赞许他“是个好同志”,“死的很英勇”。他是“雄辩部长”,更是“杰出的宣传鼓动家”,被老师赞为“可以有大功德大前程的人”。在他短短一生中,为党、为国、为人民做了许多工作,最后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他的浩然正气,永世长存,他的精神,永垂不朽。
编辑|学生通讯社 胡哲娴
文字整理|邓东京(老师)
审核|蒋毅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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