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

湖南文理学院,艺考

湖南文理学院

2021-6-21 12:00:18 文/饶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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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以及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建设“平安文理”精神,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文理学院校园秩序管理暂行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治目的

倡导校园文明交通行,规范校园交通秩序,保障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争创湖南省“平安建设示范校”。

二、整治时间

2021年6月1日-7月15日三、组织领导组长:刘宇文副组长:郭杰荣四、整治安排

1.宣传发动及**阶段: 6月1日-20日,校属各单位开展责任范围内的交通问题排查、**,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共同维护。

2.现场督查阶段: 6月21日-30日,校园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到校园现场督促检查,并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报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3.落实巩固阶段: 7月1日-15日,**突出问题,巩固**成果。五、整治内容

学校倡导校园文明交通行,规定在校园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按规定路线和路标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禁止在教学区、生活区鸣笛,严禁在校内飙车,车辆必须停靠在停车位内。禁止未经学校批准的车辆在校园内营运。禁止无证、无牌、无保险车辆,非法改装的摩托车在校园道路上行驶。驾驶和乘坐摩托车、驾驶电动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电动摩托车、自行车严禁带人,双人、三人自行车不得在校内行驶。此次交通秩序整治的主要内容:

1.严查校内酒后驾车、竞速行驶(飙车)、超速行驶、随意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2.严查摩托车、电动两轮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动摩托车、自行车带人,双人、三人自行车在校内行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3.严查工程运输车、货车、三轮车等其他车辆未经许可,非法进入校园等违规行为。

4.严查车辆不按车位停放,占道停放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车辆一-律交由消防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5.严查在道路范围故意设置障碍物,阻止车辆正常通行;未经许可,占道施工、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6.非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非机动车、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对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的,教师及外来人员由保卫处处理,学生由学生工作部处理。

7.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应带头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引领交通安全文明。如经查实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人身份为中共党员或国家公职人员的,将依法予以处理,并通报纪监部门进行问责。六、责任划分

校属各单位:负责部门安全责任范围内的交通隐患**落实和部门人员教育、培训、管理。

宣传统战部:负责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氛围营造、宣传报道。

武装部(保卫处):负责校园内交通标识标牌的设置,校门车辆管控,校内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车辆、人员违规处罚。对违规车辆、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程度,依法依规给予批评教育、公开通报、锁车、禁止入校、. 上报有关政府机关处理等。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全校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交通违规行为处理。对违法违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程度,依法依规给予批评教育、通报家长、公开通报、校纪处理,上报有关政府机关处理等。

党政督查室:负责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

团委:负责校园文明监督岗的设置、管理,校内文明行为宣传。

校园建设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建筑工地的交通秩序管理,校园车位的规划建设。

后勤处:负责后勤人员的交通秩序管理。

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经营人员的交通秩序管理。七、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校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做好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检查工作。

2.做好宣传。各单位要做好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人人参与,坚决杜绝交通安全事故。

3.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履职,检查不留死角,全覆盖。登记要详实,问题要准确,台账要清晰,**要落实。

4.强化追责。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拒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实施追责,对造成负面影响或损失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湖南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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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鲁艺睿

图文来源:湖南文理学院官网

责任编辑:李晓 师涵

审核:袁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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