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湖北医药学院,艺考

湖北医药学院

2021-5-07 21:27:58 文/邵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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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五一”劳动节将近,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严明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公款吃请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私人宴请。

二、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等。

三、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四、严禁违规使用公车。

五、严禁“带彩”娱乐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六、严禁酒驾醉驾。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八、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政策和学校值班制度规定。

九、严禁从事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活动。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公开的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和对《违规吃喝露头就打》评论文章,要带头对照检查,并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要求,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对师生员工反映的违反规定问题,经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特别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将从严从重处理;对问题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19-8891077;

邮箱hbyyxyjw1077@163.com

链接:

1.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http://www.ccdi.gov.cn/toutiao/202104/t20210426_240893.html

2.评论:违规吃喝露头就打 :http://www.ccdi.gov.cn/toutiao/202104/t20210424_240798.html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

— 全媒体中心 —

来源: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编辑:郑建超

审核:徐秀娟

终审:孔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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