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北师范大学在全国9个省(区)组织了音乐类专业考试。为确保专业考试的公平、公正,我校通过校内选拔以及外校聘的方式组织了一批责任心强的高学历、高职称专业教师参与考试,学校纪委也全程参与。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合格分数线已经划定,广大考生及家长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合格证将于4月上旬寄出,请各位考生届时注意查收。未过线的考生我校只在网上公布成绩,不单独寄发成绩通知单。具体合格线如下:
专业及专业方向 | 内蒙古 | 备注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76.70 | |
音乐学(声乐表演) | 80.00 | |
音乐学(钢琴表演) | 80.00 | |
音乐学(器乐表演) | 80.00 | |
舞蹈学 | 70.00 | |
学前教育(音乐教育) | 75.20 | 使用音乐教育成绩 |
76.50 | 使用钢琴表演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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