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校录取分数线汇总专题【各院校、各专业、各省市录取最低分及最低位次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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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位于湖北武汉,隶属于湖北省,是一所公立性质的政法类大学。
据悉,湖北警官学院一共拥有1个特色专业。在2022年软科中国最好大学排名中位列第600名、2022年政法类排名(软科)中位列第19名。
根据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招录数据,高考频道为大家整理了湖北警官学院在全国各省市文科及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供2022年即将高考的同学们在报考前查阅。
一、湖北警官学院2021年在 普通省份 的录取位次范围:
| 理科 | 文科 | ||||||||
|---|---|---|---|---|---|---|---|---|---|
| 省份 | 批次 | 2021年最低分 | 2020年最低分 | 2021年位次 | 2020年位次 | 2021年最低分 | 2020年最低分 | 2021年位次 | 2020年位次 |
| 安徽 | 本科二批 | 484 | 509 | 93384 | 88401 | 563 | 544 | 20335 | 18534 |
| 广西 | 本科二批 | 435 | 390 | 73698 | 103493 | 497 | 445 | 18253 | 23930 |
| 贵州 | 本科二批 | 426 | 446 | 71236 | 69241 | 541 | 527 | 14211 | 14960 |
| 云南 | 本科二批 | 498 | 504 | 51009 | 50752 | 554 | 538 | 15527 | 15548 |
二、 湖北警官学院2021年在 新高考省份 的录取位次范围:
| 省市 | 批次 | 专业组 | 2021年最低分 | 2021年最低位次 |
|---|---|---|---|---|
| 江苏 | 本科批 | 湖北警官学院02组 | 483 | 103709 |
| 江苏 | 本科批 | 湖北警官学院01组 | 529 | 24591 |
| 福建 | 本科批 | 湖北警官学院700组 | 515 | 14691 |
| 福建 | 本科批 | 湖北警官学院999组 | 501 | 52696 |
| 山东 | 一段 | - | 509 | 132981 |
| 湖北 | 本科批 | 湖北警官学院第05组 | 540 | 19907 |
| 湖北 | 本科批 | 湖北警官学院第06组 | 517 | 58641 |
| 湖北 | 本科批 | 湖北警官学院第07组 | 512 | 61264 |
| 海南 | 本科批 | 湖北警官学院(02) | 550 | 18968 |
| 海南 | 本科批 | 湖北警官学院(01) | 565 | 15859 |
三、湖北警官学院师资力量介绍
(一)数量与结构
1、生师比
学院现有在校生5627人,专任教师260人,近三年外聘教师、地方公安机关上派教官累计62人,生师比为21.04:1,教师数量能够满足本科教学的需要。学院合理控制班级授课规模,除部分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合班上课外,均实行小班授课。
2、队伍结构
学院教师队伍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历学位160人,占总数的61.5%;专任教师中,正高职称24人,副高职称93人,中级职称143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总数的45%,主讲教师占总数的90%以上。
学院注重建设具有行业特征的双师型、应用型教师队伍。制定《湖北警官学院2012-2020年教师队伍建设质量标准(试行)》、《加强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了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现有双师型教师22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6.9%,基本上形成了一支教学科研和实践实务水平同步发展的双师型、应用型教师队伍。
学院坚持教师教官双向交流制度[[i]],贯彻执行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有关规定。2002年以来,每年安排教师到公安机关进行为期1~2年的锻炼,直接参与相关业务工作,选聘基层公安机关实战经验丰富且能胜任教学的优秀教官到学院任教,累计下派教师68人(次)、上派教官74余人(次)。
学院创新教师警务实践模式。原创性地实行了“三级平台、五种类型、十种方式、六个一” [[ii]]的教师警务实践模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3年组织百名教师利用暑期参加警务实践。
(二)教育教学水平
1、师德水平
学院先后制定《湖北警官学院教师师风铭》、《湖北警官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湖北警官学院教师师德考核暂行办法》,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措施,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了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建设监督网络。
学院认真贯彻公安部“五条禁令”[[iii]]、省公安厅“从严治警十条规定”等纪律规定,从日常行为入手规范学院师德师风。通过举办“做一名公安院校的优秀教师”、“身正为范树形象”和“我是警察”等专题培训班,加强专任教师和学生管理干部的师德师风建设。
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显成效,多名教师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优秀教育训练工作者”、“全国公安机关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公安部优秀教师”、“湖北名师(高等学校)”、“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近三年,学院教师荣立二等功4人次、三等功16人次、嘉奖63人次,5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优秀人民警察”、2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学校艺术教育先进个人”。
2、教学水平
学院注重教学过程管理精细化,保障和提升教学行为规范化水平。制定了《湖北警官学院教学规程》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全体教师领会掌握,以教学督导、学生课堂反馈等制度强化落实。
根据公安部统一开展的“三基”建设、“大练兵”[[v]]活动的工作部署,学院组织开展了“教学大练兵”活动,教师全员参与,从站稳讲台的基本功入手,苦练内功,提升教学技能。教学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对教学的指导、监督、**作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实施教学名师示范课、青年教师公开课,举行院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课件竞赛,举办全省公安基层教官教学技能与经验交流班。在2012年首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中,学院4名参赛教师获得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
学院提倡教师紧跟信息化时代知识生产和传播新趋势,积极开展教学改革,鼓励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更加注重学生专业思维方式的形成、致思路径的拓展、分析思考能力与动手操作能力的养成。
(三)教师培养培训
学院制定《湖北警官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暂行规定》,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以学历学位攻读、访学研修、岗前培训、短期培训等方式开展教师进修培训,并从经费、管理、待遇等方面予以保障和支持。开展校局合作,依托与地方公安机关共建的科研基地、实习基地和“李昌钰工作室”国际合作机制,在教师培养培训方面形成了特色。在具体工作上,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教学团队建设与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诸环节的衔接、配合和相互促进。
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完善师资培养的有关管理规定,先后选派20余名教师到美国、英国、瑞典等国家访问学习,支持近20名教师攻读博士学位,30余名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实施《青年教师助课和讲课验收制度》,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通过教学观摩、说课评课、科研指导等活动,引导青年教师顺利通过教学关、科研关、育人关,促进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出台《湖北警官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将教学团队建设作为提升师资队伍建设与教学科研水平的有力抓手。目前,诉讼法学、侦查学教学团队被评为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侦查学》等10门精品课程的教学团队被评定为院级优秀教学团队,治安案件查处等29个课程教学团队被认定为院级教学团队。
坚持教学、科研、实战相结合,提高教学质量,为公安一线服务。骨干教师多次参与省内大、要案的侦查、鉴定工作,并发挥关键作用。
关爱教师身体健康,制定《关于开展全员体育健身活动的意见》,认真实施“一二一”体育健身工程,提高教职工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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