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扩招专项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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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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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

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高级中

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均可以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普通高中和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

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3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

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

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者;

5

已经参加2020年全省普通高考、全省高职院校单

独招生考试、中职对口升学考试等并被正式录取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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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身体检查等流程。考生如不按时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现场确认等环节步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9:00至20:00;

2、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

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考生报名入口”,访问报名系统,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考信息并预约现场确认时间。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后,需下载《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参加在岗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定向招录的考生还需下载《黑龙江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接受普通专科学历教育报名审批表》,在现场确认前到相关部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二)资格审查

具体审核考生户籍、身份、学籍、学力等情况。其中,当地教育部门、招考机构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学力等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分别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的身份界定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相关企业和单位负责审核企业员工、基层农技等人员身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在岗基层卫生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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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按照规定时间,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资格审查表》、毕业证书、退伍证明、《黑龙江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接受普通专科学历教育报名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现场确认包括:现场信息采集、信息确认等基本步骤。

(四) 身体检查

报考高职扩招考试的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时间为现场确认后,至2020年11月3日前。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19〕17号)规定执行。考生应携带现场确认时领取的《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到当地招考机构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接受身体检查。考生须于2020年11月4日17:00前,将体检表交到当地招考机构,存入考生报考档案袋。

(五) 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00至20:00;

2、填报志愿: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院校志愿填报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考生可自主选择。因考生本人保管密码不善或密码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 测试形式和内容

2020年11月21日,学院拟统一组织综合测试或远程面谈。具体测试(面谈)形式和办法以学院正式发布章程为准。

(七) 录取

高职扩招实行分阶段录取,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录取:2020年11月29日前,学院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录取:2020年12月6日前,在第一阶段报考与我院成绩互认的院校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向我院(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提出入学申请,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考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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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全日制授课新生学费标准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学费标准一致;非全日制授课新生学费标准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学费标准一致,免第三年学费。

退役军人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要求执行学费政策,对于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实行学费减免,其他情况需要正常缴纳学费。

2、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校内奖学金。学院和银行合作为贫困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为部分贫困大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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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针对不同生源群体,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或订单式培养,分专业分类别制定灵活的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并建立校本学分银行,做到“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

1、所有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管理,弹性学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实行全日制授课模式;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在职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实行半工半读、线上线下等灵活授课模式;

2、学院实行“1+X”证书制度,鼓励学生积极取得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职业技能证书、大赛获得奖项、各类荣誉以及社会实践等可实行学分转换;

3、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院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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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扩招考试我院拟开设招生专业33个,实际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核实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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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48年,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2006年被评为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17年被评为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2019年更是被评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和国家双高专业群A档专业建设单位。

学院现占地面积92万㎡,建筑面积38.6万㎡,馆藏图书72万余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106.26万元。学院拥有建筑面积达7.04万平方米的集教学、科研、培训和服务于一体的校内实验实训基地9个,校外实习实训就业基地348个。学院现有建筑工程技术系、市政与环境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建筑系、建设工程管理系、工商管理系、艺术设计系、信息工程系等八个教学系。专任教师483人,其中正高职52人(教授48人),副高职198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1个、拥有国家万人计划名师1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等26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名,省级名师8名,省级教学新秀2名,教学能手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黑龙江省政府特殊津贴1人,全日制在校生1.1万余人。

近年来,学院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曾连续多年列黑龙江省高职院校第一名。先后获得全国招生就业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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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51-85915000 85915700

地址:哈尔滨新区学院路999号

编码:150025

网址:http://www.hict.org.cn/

邮箱:zs859150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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