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关于调整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学期教学进程安排,学院决定于8月23日起开始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8月23日(第一教学周周一)起,2020级在校生(不含扩招专项)按课表进行线上学习,实验、实践环节暂停,学生具体返校开展线下教学时间根据学院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二、课表公布:
8月15日--16日,学院统一公布2020级各专业班级联系方式及班级教学进程表、理论教学课程表(进程表和课程表自公布之日起数据冻结),教师登录智慧课堂核验课程、学生、教学资源等教学运行数据。
三、运行准备:
1.8月15日--16日,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运行需要,统一做好教学资源平台(超星、智慧树、智慧职教等)和教学直播平台(腾讯课堂、钉钉等)匹配,统计汇总教师线上教学平台(资源)情况,学校统一对接各教学平台进行后台数据导入,服务学生在线学习。
2.8月17日--18日,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专任、兼课、外聘)建立课程线上教学群,对接专业班级,确认教学安排,布置学习任务,教师要提前指导学生做好线上学习准备工作。
3.8月19日--20日,各教学单位做好开学前各项教学准备期初检查工作,重点关注兼课教师、外聘教师及首次承担线上教学任务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要重点关注好资源准备、师生对接、平台运用等细节工作,为顺利实施线上教学提供切实可靠地保障。
4.近期,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开展线上教学专题培训,总结分享2020年春季学期以来线上教学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任课教师充分运用好我院国双高、资源库等优质线上资源,提高线上教学质量。
5.线上教学期间,各教学单位要依据教学进程统筹做好教学组织。除理论课程外,模块等实践课程可先进行理论内容学习,劳动课程按“理论+实践”方式组织实施,线上学习期间如遇劳动周则根据学生所在地区实际情况采取居家劳动、农业劳动、生产劳动等实践项目。
四、注意事项:
1.线上教学期间,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调停课等工作规范,加强日常运行管理,维护教学运行秩序。
2.线上教学期间,我院线上教学保障团队将继续开展工作,现有人员职责和分工不变。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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