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批准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国家示范性软件技术学院
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始建于1995年,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国家示范性软件技术学院。校园占地面积69.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5.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178万元,图书79.2万册,学校办学条件在全省同类院校名列前茅。
学校秉承“积极、踏实、学习、开放”的校风,“规范严谨、精益求精”的校训,秉承“培养卓越工程师”的教育理念,办学多年,一致积极谋划教学与世界知名企业深度合作,实验室与一流企业共建,校企合作成绩斐然!校企合作锻炼了学生的实践操控能力与工程能力,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毕业生大多就业于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以及大连、哈尔滨等城市,部分学生进入苹果、华为、阿里巴巴、联想等高端企业就职,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
1、环境设计
2、视觉传达设计
(二)招生计划
1、面向黑龙江、河南、广西、四川、贵州等省份招生。我校根据我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编制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请查阅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2、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实行文、理科兼招,不分文科、理科。
二、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省份有关本年度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的考生。
三、专业考试
2020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全部使用招生省份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校考。
四、文化考试
考生均须在本人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招生省份组织的高考。
五、志愿填报
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专业课成绩须达到招生省份本科美术类专业课合格线,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招生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填报我校对应专业志愿。
六、录取规则
在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达到招生省份本科专业课合格线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招生省份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确定考生录取顺序。河南省考生录取按排序成绩=专业课成绩进行投档。
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七、学费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学费以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或见当年度考生《入学须知》。
八、入学与复查
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九、本章程由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451―58607888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9号
邮政编码:150431
学院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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