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申对公职人员的严格要求,特制定《黑河市公职人员疫情防控“十严禁”》。
1、严禁不戴口罩,拒绝扫码。
2、严禁不听劝导,硬闯卡口。
3、严禁隔离期间,擅自外出。
4、严禁聚集聚餐,请客串门。
5、严禁造谣传谣,混淆视听。
6、严禁偏亲向友,滥用物资。
7、严禁知情不报,迟报漏报。
8、严禁滥设门槛,干扰复工。
9、严禁擅离职守,临阵退缩。
10、严禁特权思想,不守规矩。
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6日
来源: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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