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最新工作部署,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教体函[2020]21号)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传播,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即日起对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具体公告如下:
一、场所管理
(一)学校只开放正门进出通道,由保卫处负责对进入校园的人员和车辆进行身份查验;外来人员和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二)校园内体育场馆、学生公寓楼、教学楼、图书馆、食堂等楼宇在封闭管理期间停止使用。
(三)校内各单位在封闭管理期间不得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学术交流研讨会等。
二、人员管理
(一)假期期间除学校值班人员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外,其他教职工禁止到校。
(二)在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由学生工作部和各学院做好相关通知工作。
(三)在校留学生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管控工作,现住在友谊楼的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该楼,特殊情况须出入者务必做好登记,进入该楼必须做好体温测量等必要防疫检测工作。校外留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四)假期外出的教职工,返回黑河后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外出行程和健康状况,并自行居家观察 14 天,随时报告健康状况。
校园封闭管理解除时间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通知要求为准。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 ● ●黑河学院新媒体中心●●●
图片:姜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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