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齐齐哈尔医学院录取原则_各专业录取规则

普通类录取信息,艺考

齐齐哈尔医学院普通类录取信息

2021-12-16 10:27:53 文/史建华 图/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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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医学院

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齐齐哈尔医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本科招生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专业要求的,将调整到符合条件的专业。

第十一条 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加分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享受各种政策加分的考生。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原则:学院各志愿、各专业间不设级差分,依据考生的投档次序、成绩优先、先志愿后调剂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成绩相同考生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成绩相同的多名考生选择同一专业时,参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的顺序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五条 特殊省份录取原则: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退档要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退档原因执行。

第十八条 特殊专业录取:护理学专业不录取未填报专业志愿且服从志愿调剂的男考生。提前批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只招收农村籍考生。助产学只招收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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