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2020年“国考”公告正式发布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5日8:00
至2019年10月24日18:00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83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以后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
哪些人不能报考
●现役军人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报考程序
●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2019年10月14日后可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0查阅。
●网上报名
①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者可在 2019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②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2019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2019年10月24日18: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③查询报名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19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19年10月31日0:00至11月6日 24:00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将于2019年10月30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
●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 2019年11月18日0:00至11月24日12: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
※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
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对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分别命制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 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 俄语、西班牙语、 阿拉伯语、 德语、 朝鲜语 (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 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 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 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 还将参加专业科目笔试, 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分别查询。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
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 按照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24日,具体安排为:
11月24 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1月24 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为:
2019年11月23 日下午 14:00-16:00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19年 11月23 日下午 14:00-16:00
●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或者直辖市。
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0年1月登陆考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
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部分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根据职位需要, 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 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履行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等执行,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公示备案及补充录用
●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招录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
距离国考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
小伙伴们可要加油呀!
图/文:网络
编辑:郭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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