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2023年统考时间为美术类12月4日,音乐类12月17日至24日,编导类12月3日,影视类12月11日至17日,舞蹈类12月6日至11日。重庆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原文如下: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重庆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艺术专业考试考点、在渝招生有关普通高校: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包括我市统一组织的专业统考和高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校考。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等文件要求以及我市相关工作规定,为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考试工作,确保我市202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公平公正、有序实施,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符合我市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考科类为历史类(艺术)、物理类(艺术)或高职对口艺术类。考生须按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重庆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普通高考报名和指纹采集,报名时须选择报考的艺术专业类别并完成网上缴费,方为报名成功。考生还须在“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艺术采集系统”)中完成专业考试信息采集。
(一)专业类别
我市专业统考设5个类别: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简称美术类)、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钢琴)、音乐表演(器乐)]、编导类、影视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类,考生可兼报。除我市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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