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高职单招对口-
医学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8〕27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8〕44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单招院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科学化水平。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经各联考院校推选,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医药卫生(临床医学类专业除外)和高职单招对口-医学类联考单招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单招)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牵头并设置考点,联合相关考点院校组织考试,实施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公布和复核、成绩报送、录取等考务工作,成绩供所有相关考试类单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单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乔跃兵
副组长:各考点院校校(院)长
成员:各考点院校主管招生工作校领导及招办主任
职责:负责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单招各项工作的领导、部署和实施。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地点: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办公室下设命题组、阅卷组、考务组、数据组、录取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其中命题组、阅卷组、考务组、录取组、纪检监察组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及专家组成。
1.命题组、阅卷组
职责:负责文化素质考试试题和职业技能考试试题(含评卷标准)的命制、阅卷、考试成绩登统等工作。
2.考务组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各考点的考务工作,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考务用品的准备、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的安排组织等工作。
3.数据组
职责:负责考试成绩的录入、统计和报送。
4.录取组
职责: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阳光工程”及“十公开”、“六不准”
及“30个不得”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录取工作,对录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协调处理招生录取期间的重大事宜和突发事件等。
5.纪检监察组
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7.安全保卫组
职责: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安全;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及周边境的安全保障;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已通过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三)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四、报考须知及缴费
(一)报考及缴费时间:2019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
(二)考生报考
1.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考试七类”进行网上报考。
2.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专业类选择“医学类”的考
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高职单招报考系统”,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参加对口-医学类高职单招考试招生),也可选择“考试七类”,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高考报名时选择其他专业类的对口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高职单招报考系统”,可选择“考试七类”,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3.考试类一经考生选定,不再更改。
4.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高职单招残疾考生,在
2019年3月15日~3月25日向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提出合理便利申请,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确定能为考生提供的合理便利类型。
5.参加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单招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并按系统提示向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缴纳报考费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系统将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考资格,放弃录取机会。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报考费。
6.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9年3月21日9时至3月28日12时,已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报考,并足额缴付报考费的考生登录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czmc.cn/)下载并按要求打印本人准
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考生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五、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联考院校推荐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职业技能考试命题主要依据详见《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医学类联考职业技能考试大纲》。
六、考试
考生于考试当天持准考证、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为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总分75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每科150分,满分300分(采取1张综合试卷形式,每科50题,每题3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450分。
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为化学,满分100分(50题,每题2分),考试时间60分钟;职业适应性测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生物医学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满分3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1张综合试卷形式。第一部分综合素质测试共50题,每题4分,满分200分;第二部分生物医学基础知识测试共50题,每题3分,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形式均为笔试(闭卷),考题均为单项选择题。
1.报考考试七类计划的考生
(1)文化素质考试
报考考试七类计划的考生文化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成绩折算代替,学考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对应分值如下:
A—130分;B—110分;C—90分;D—70分
语文、数学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须在打印准考证时选择是否使用学考成绩,可以选择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也可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二科均考);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则成绩为零。
(2)职业技能考试
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为化学,使用学考成绩折算代替。无该科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专业基础考试,如不参加则成绩为零。对应分值如下:
A—90分;B—75分;C—60分;D—45分报考考试七类的考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2.报考对口-医学类计划的考生
报考对口-医学类计划的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报考对口-医学类计划的考生,如有2019年河北省对口-医学类专业考试成绩,可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直接使用对口-医学类专业考试成绩(总分390分)折算代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450分),折算方法为: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对口-医学类专业考试成绩÷390×450(四舍五入取整数);也可参加职
业技能考试,考生须在打印准考证时进行选择。没有对口-医学类专业成绩的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如不参加考试职业技能成绩为零。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科目(笔试)备注
2019年3月30日语文、数学携带2B铅文化素质考试
上午:9:00~11:00(一张试卷)笔、书写黑色
2019年3月30日
下午13:00~14:00专业基础考试(化学)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职业技能考试圆规、三角板、
2019年3月30日
下午15:00~17:00职业适应性测试橡皮参加考试。
(三)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于4月5日登录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网址:
http://www.czmc.cn/)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7日16时前向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单招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受理当日给予答复和最终裁定,联系电话0317-5507819。
七、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申请免试考生于2019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登录河北省
教育考试院网站“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与缴费。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且须符合以下有关规定:
(一)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于3月13日到考生所报考院校提出申请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的证明信。
免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各录取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
免试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
八、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
符合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院校报考条件的考生,直接向试点院校报考,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
九、考点安排及组织单位
本着方便考生和便于组织的原则,进行考点布局和组织单位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考生所在地市名称考试地点组织单位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石家庄
石家庄市
辛集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唐山
唐山市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秦皇岛
邯郸
邢台市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邢台
廊坊
廊坊市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华北石油
张家口
承德市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承德
沧州
保定
沧州市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定州
衡水
十、志愿填报
高职单招设一志愿、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每个志愿考生可选报五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六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一志愿填报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9时至14日17时。
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填报时间为: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
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本系统填报的志愿无效。
符合条件的免试生及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在高职单招一志愿投档前完成录取备案,已录取备案考生的志愿无效。
十一、成绩排序及录取原则
(一)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分相同时,按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进行排序。若分数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考试(化学)、综合素质测试、生物医学基础知识测试成绩进行排序。
(二)录取时根据排序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投档。
(三)录取规则以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四)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十二、违规处理
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六不准”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
(二)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
任。
(三)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
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录取
切实做好录取工作,严守教育部和我省招生工作规定,不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不许诺考生违规录取,不点录、录低退高等违规行为。
(五)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四、联系方式
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单招工作办公室设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学校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广州路邮政编码:061001
联系电话:0317-5507819;5508019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zmc.cn/
举报电话:0317-5508012
特别提示:关于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单招动态信息都将通过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zmc.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医学类联考工作时间安排表
2.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医学
类联考职业技能考试大纲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单招工作领导小组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代章)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高职单招对口-
医学类联考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工作安排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
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考试类,并
缴纳报考费。已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报考并足额缴付报考费的考生,登录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网
3月21日9时至3月28日12时(网址:http://www.czmc.cn/)下载并按要求打印本人准考证。
3月30日考试
登录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网
4月5日(网址:http://www.czmc.cn/)进行成绩查
询。
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高职单招
4月7日16时前考试七类和对口-医学类单招工作办公室申请复核
4月11日9时至14日17时填报一志愿
4月20日9时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填报二志愿
4月24日16时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高职单招对口-
医学类联考
职业技能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考试形式与考试时间
一、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考试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
二、考试时间及分值
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一为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二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450分。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为化学,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科目二职业适应性测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生物医学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满分3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第二部分考试内容与要求
职业技能考试分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一为专业基础考试(化学),科目二为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生物医学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
科目一:专业基础考试(化学)考试大纲
专业基础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化学)命题。
科目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大纲
职业适应性测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生物医学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在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应具备的职业修养,对医药卫生类行业相关时事政策、职业道德和与医药卫生行业
相关基本知识的了解,测试学生应该具备的与医药卫生职业相关的思想道德修养、医学科学相关知识,如:新闻时事、形势政策、思政法律、医学基础知识、运动健康、
食品营养、卫生科普、基本急救知识等。本部分共200分,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
共50题,每题4分。
例题举例:
例题一:
你认为下列行为违反医务工作者文明服务规范要求的是()
A 当一位老大娘找到医生看病的时候,医生应该说:“老大娘,您哪里不舒服?”
B 当患者招呼护士咨询的时候,护士说:“等一会儿!看不见这儿忙着呢!”
C 收费时工作人员收错费用,应该说:“对不起,这是我的工作失误,请您原谅!”
D 患者千恩万谢给你送红包,你应该说:“不必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答案:B
例题二:艾滋病的主要传播途径不包括()
A性接触传播
B母婴传播
C血液传播
D握手、共同用餐、同池游泳
答案:D
生物医学基础知识测试部分考察学生对基本生物学知识的掌握和理解,测试学生
对医药卫生类专业所对应生物学常识的掌握程度。本部分共150分,考试题型为单项
选择题,共50题,每题3分。考试基本知识点如下:
1.显微镜使用的基本常识。
2.显微镜的常用部件。
3.细胞的基本结构。
4.细胞分裂。
5.人体的结构层次。
6.消化系统的组成。
7.消化、吸收的概念。
8.人体内淀粉、蛋白质及脂肪消化的基本过程。
9.血液的组成,ABO血型系统的四种血型。
10.血液循环的基本过程,输血的原则。
11.呼吸系统的组成。
12.呼吸全过程的四个环节。
13.泌尿系统的组成。
14.肺的结构特点。
15.神经系统及反射弧的组成。
16.反射、条件反射的概念。
17.眼球和耳的结构组成。
18.激素的概念、特点、重要性。
19.免疫系统的组成。
20.免疫、非特异性免疫、特异性免疫的概念。
21.人的运动系统组成。
22.运动产生的基本过程。
23.细菌的基本结构。
24.细菌及病毒的主要特征。
25.真菌的基本结构。
26.真菌的主要特征。
27.人类生殖过程的主要环节,遗传的物质基础及其关系。
28.性状、相对性状、显性性状、隐性性状及遗传病的概念。
29.男性生殖系统和女性生殖系统的组成。
30.以转基因技术为核心的基因工程、以克隆技术为核心的细胞工程等现代生物
技术基本常识。
例题举例:
构成生物体的结构和功能的基本单位是()
A.细胞
B.组织
C.器官
D.系统
答案:A
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
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
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冀政〔2016〕5号)文件精神,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8〕27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8〕44号),为确保我省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以组织联考单招工作为契机,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等考试招生模式;
(二)坚持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严格招生纪律,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确保考试安全;
(三)在考试组织上,尊重选材规律,突出对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的科学评价,选拔综合素质高、专业潜质好的专门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019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实行院校联合考试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的命题、组考和录取等工作经全体单招院校推选,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牵头。具体开展“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命题、制卷、组考、评卷、成绩登统、录取等各项工作的协调和落实,考试成绩供考试八类所有单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考试八类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牵头院校和使用联合组考成绩的相关院校领导构成,全面负责研究、部署本类单独考试的各项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办公室构成及工作组职责如下:
办公室由“协调组、纪检监察组、考务组、命题组、阅卷组、数据组、录取组、后勤保障组”组成。其中协调组、纪检监察组、录取组由相关院校联合组成,命题组、阅卷组由相关院校联合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
1.协调组,主要职责:负责本类单招考试有关院校及各组所有工作的协调、督导等工作;
2.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考务组,主要职责: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考务用品的准备、监考人员的确定与培训及各类测试的安排组织工作;
4.命题组,主要职责:负责科学合理地制定考试内容、时长、测试方式及评分标准、标准答案等所有内容;
5.阅卷组,主要职责:负责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试卷评阅工作;
6.数据组,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成绩录入、统计、各类考试数据处理和报送等工作;
7.录取组,主要职责:由牵头院校和相关招生院校组成录取组,根据公布的录取原则实行投档,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8.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审核与支出考务费用,保障考试期间的供给,确保试卷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报考条件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考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慎重确定报考专业。患有《意见》明确规定相关疾病的,学校可依据《意见》做出是否录取的决定。
四、报考类别、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一)网上报考,选择考试类别
2019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考生(含免试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过“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选择考试类别: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
选择考试八类的考生需进一步选择“考试小类”。根据考试八类不同专业考试内容和方式不同,再细分四个考试小类,分别为:H考试八类艺术-音乐类、U考试八类艺术-舞蹈及表演类、V考试八类艺术-美术设计类、W考试八类-文化服务类。
各小类在招生计划投放、职业技能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环节,按照四个“考试类别”对待。考生须明确拟报考的专业名称,认真核对其所属的“考试小类”,参加对应的小类考试并填报志愿和参与录取。考生选定的报考专业、参加的小类考试和填报志愿必须属于同一小类。考试小类及对应招生专业参见《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专业及考试细分类对照表》(附件一)。
考试类别(各细分小类)一经选定,不得更改,报考结束,不再安排补报。符合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要求报考,详细咨询报考院校或参看报考院校招生简章。
(二)缴费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考,选择完考试类别和考试小类,直接跳转到缴费页面,依据拟报考的专业名称,选择相应的专业考试小类,根据显示金额足额缴费。
网上缴费时,参加了全省艺术统考的考生需勾选是否使用2019年艺术统考成绩折算。考生的艺术统考成绩类型须与报考专业所在的单招考试八类考试小类要求一致方能使用。参加省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的成绩仅可用于“艺术-音乐类”单招考试,参加省舞蹈类专业统考考生的成绩仅可用于“艺术-舞蹈及表演类”单招考试,参加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的成绩仅可用于“艺术-美术设计类”单招考试。未勾选是否使用省级艺术统考成绩折算的考生和报考“W考试八类-文化服务类”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考试的成绩计零分。
网上缴费时,还需勾选是否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基础考试。以上考试直接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没有相应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如不参加,成绩为零。相应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不同考试小类缴费金额不同,缴费完成后不得修改。考生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2019年3月23日9时至3月29日12时,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www.hebart.com)下载准考证。考生须核对参加考试的小类类型及科目,认真阅读考试注意事项,如确认无误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显示信息与考生情况不一致或有误,及时联系组考院校处理后重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成员和形式:由使用联考成绩的有关院校专家和行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命题形式。命题组同时命制多套试题,由纪检组随机从试题库中抽取确定最终试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考试内容主要依据《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职业技能测试专业对应的考试小类为:H艺术-音乐类、U艺术-舞蹈及表演类、V艺术-美术设计类、W-文化服务类。拟报考的专业属于哪个考试小类详见《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专业及考试种类对照表》(附件一)。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科目 | 说明 | |
3月31日 | 8:30-10:30 | 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 | 请考生自备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 |
11:00-12:00 | 专业基础考试(历史) | ||
13:30-18: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 | ||
备注:是否参加各小类考试,以准考证考试安排为准。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最终以发放的准考证时间为准。 |
2.考试地点
考点一: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
考点二: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569号。
3.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每科15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文化素质成绩直接使用语文、数学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相应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没有相应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学考等级折合成绩如下:A—130分,B—110分,C—90分,D—7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分为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两部分,满分450分。其中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为“历史”,满分100分。专业基础考试成绩直接使用“历史”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学考等级折合成绩如下:A—90分,B—75分,C—60分,D—45分。没有相应科目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专业基础考试,如不参加,专业基础考试成绩为零。
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满分350分。选择使用河北省2019年“艺术统考成绩”折算的考生,如参加艺术统考类型与小类专业要求一致,不再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省艺术统考成绩折算方法:音乐类、舞蹈类(满分200分)统考考生为统考成绩×1.75,美术类统考考生(满分300分)为统考成绩×1.17。没有或不选择使用或有河北省2019年“艺术统考成绩”但与小类专业要求不一致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内容如下:
H艺术-音乐类:听音模唱、节奏测试,满分100分;演唱(演奏)音乐作品一首(测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及伴奏自备),满分250分;
U艺术-舞蹈及表演类:专业基本功测试,满分100分;表演剧目一部(采用单独表演形式,测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自带表演道具和伴奏),满分250分;
V艺术-美术设计类:色彩,满分200分,素描,满分150分。考生须自带画具:彩笔(彩铅、油画棒、马克笔等任选其一)、素描铅笔、橡皮等。因不带画具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该科目成绩计零分;
W文化服务类: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250分(先集中统一笔试,后分组面试)。
(3)缺考处理
缺考考生缺考科目按0分处理。缺考考生能否被录取请咨询招生院校或查看招生院校单招简章。
(三)评卷
2019年4月1日至4月8日完成所有测试评卷。评卷组成员由联合组考院校选择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组成,根据科学制定的评判标准封闭评卷,确保评阅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2019年4月8日17时,可登录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查询考试成绩(www.hebart.com)。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4月10日12时前向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受理当日给予答复和最终裁定,联系电话0311-86056022。
(五)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申请
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高职单招残疾考生,在2019年3月23日至29日向本类牵头院校提出合理便利申请,由牵头院校确定能为考生提供的合理便利类型。
六、志愿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按考试类填报志愿。
高职单招设两个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考生可从所报的考试小类中填报最多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跨考试类和考试小类填报的志愿无效。未通过“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的志愿无效。符合条件的免试生及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在高职单招一志愿投档前完成录取备案,已录取备案考生的志愿填报无效。
高职单招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届时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缺额计划,按规定填报二志愿。
一志愿填报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9时至14日17时。
二志愿填报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
七、录取
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依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文化素质总成绩、语文、数学、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基础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成绩排序。按照考生排序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具体录取原则详见相关单招院校招生简章。
一志愿录取结果查询开始时间:2019年4月20日9时。
二志愿录取结果查询开始时间:2019年4月24日16时。
考生可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录取情况。录取结束后,高校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并据此及时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以及其他各种单独招生考试,不能参加当年其他形式的高考录取。
八、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须在2019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过“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选择考试类别: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及专业对应的考试小类,足额交纳报考费。并于3月15日前向拟报考院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详情请咨询报考院校。免试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
九、现代学徒制试点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我省在2019年高职单招中,对已获得教育部确定的“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的部分试点专业,面向合作企业在职员工,试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的招生模式。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详细情况可咨询试点院校或参看报考院校招生简章。
十、其他工作及要求
高职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牵头组考院校将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信息公开等招考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阳光工程”,全程纪检监察参与,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组考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对作弊考生进行处理,并随考试成绩库一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1:
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
专业及考试细分类对照表
2019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根据不同专业考试内容和方式不同又细分为“考试八类艺术-音乐类、考试八类艺术-舞蹈及表演类、考试八类艺术-美术设计类、考试八类-文化服务类”四个考试小类。
不同考试小类在招生计划投放、职业技能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环节,按照四个“考试类别”对待。考生必须明确拟报考专业,认真核对其所属的考试小类,参加对应的小类考试并填报志愿。考生选定的报考专业、参加的小类考试和填报的志愿必须一致。各考试小类涵盖的专业如下:
H考试八类艺术-音乐类:
现代流行音乐、作曲技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表演。
U考试八类艺术-舞蹈及表演类:
表演艺术、戏剧影视表演、歌舞表演、戏曲表演、曲艺表演、音乐剧表演、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服装表演、模特与礼仪、舞蹈编导、戏曲导演、民族表演艺术。
V考试八类艺术-美术设计类:
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摄影与摄像艺术、美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服饰、民族民居装饰、民族传统技艺。
W考试八类-文化服务类:
少数民族古籍修复、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文化创意与策划、文化市场经营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文物修复与保护、考古探掘技术、文物博物馆服务与管理、图书档案管理。
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十类
和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
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8〕27号)精神,经各单招院校共同推选,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联考工作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和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并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实施,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以组织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水平。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与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联合相关院校组织、实施单招联考的命题、制卷、组考、阅卷和成绩的登统、公布、复核、报送以及录取等工作,考试成绩供本大类所有联考招生院校使用。
(一)成立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联考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院校领导组成,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联考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工作职责
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联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负责单招联考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联考协调组、命题考务组、录取组、监督检查组、财务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1.联考协调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单招联考院校、各分考点及各工作组,共同组织完成单招联考工作;负责考生报考的相关组织工作;负责制定单招联考实施方案;负责考试成绩的公布和报送工作;负责联合各工作组处置突发事件。
2.命题考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选聘命题组成员;负责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试题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编排、监考教师选拔培训、考试组织等工作;负责阅卷及考试成绩的登统、复核。
3.录取组
主要职责:负责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相关问题的处理等工作。
4.监督检查组
主要职责:负责单招工作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财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收取考试报考费;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
6.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报考、考试、录取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校园卫生及其他工作保障;负责做好医护工作。
7.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
三、考点设置
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联考的具体考点设置:
第一考点: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面向生源地为石家庄市(含辛集市)、邢台市、邯郸市、衡水市、唐山市、秦皇岛市、沧州市(含华北石油管理局)的考生。
第二考点: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面向生源地为保定市(含定州市)、承德市、张家口市、廊坊市的考生。
四、招生范围、考试类的选择
已通过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均可报考。
统考考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中的考试十类,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
对口考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也可报考对口计划,二者选择其一。如报考对口电子电工类或对口计算机类计划,则仅限于相应对口类的考生报考;如报考统考计划中的考试十类,则与该类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考试类一经选定,不得更改。不得跨考试类报考、参加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五、报考办法与缴费、准考证的打印、成绩的公布与复核、志愿填报
(一)报考办法与缴费
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单招的考生(含免试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省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简章,于2019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点击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选择考试类后,系统将自动跳转到缴费界面,按提示缴纳报考费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系统将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考资格,放弃录取机会。
对在2019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的残疾考生,可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向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提出合理便利申请。
符合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院校报考条件的考生直接向试点院校报考。
(二)准考证的打印
填报考试类为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的考生缴费完成后,3月25日至28日登录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jziei.com)打印准考证。
(三)成绩的公布与复核
4月2日至4日,考生可登录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网站查询成绩,如果对成绩有异议,可于4月4日前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准考证)当面提交书面复核申请,提出复核申请后两日内答复考生。
(四)志愿填报
1、一志愿填报时间:2019年4月11日9时至14日17时。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点击进入“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按考试类填报志愿。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简章,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的志愿无效。
2、高职单招二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
3、符合条件的免试生及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在高职单招一志愿投档前完成录取备案,已录取备案考生的志愿无效。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相关专家联合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封存、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牵头院校制定的《2019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联考考试大纲》命题。
职业技能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电子信息类的专业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养等要求命题。
(二)考试
1.考试时间:3月29日至31日,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3月29日上午8:30-10:30,专业基础考试(英语)时间为3月29日上午11:00-11:45,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段为3月29日下午至3月31日下午。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考场详见准考证。
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时长为120分钟,专业基础考试(英语)时长为45分钟,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职业素质+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时长为90分钟。
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详见下表
考试时间 | 科 目 | 备 注 |
3月29日上午(8:30-10:30) | 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 | 使用学考成绩的考生除外 |
3月29日上午(11:00-11:45) | 专业基础考试(英语) | 使用学考成绩及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折算的考生除外 |
3月29日下午(14:00-15:3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综合职业素质+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 | 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
3月29日下午(16:00-17:3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综合职业素质+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 | 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
3月30日上午(8:30-10: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综合职业素质+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 | 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
3月30日上午(10:30-12: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综合职业素质+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 | 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
3月30日下午(14:00-15:3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综合职业素质+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 | 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
3月30日下午(16:00-17:3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综合职业素质+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 | 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
3月31日上午(8:30-10: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综合职业素质+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 | 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
3月31日上午(10:30-12: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综合职业素质+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 | 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
3月31日下午(14:00-15:3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综合职业素质+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 | 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
3月31日下午(16:00-17:3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综合职业素质+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 | 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
2.考试内容
考核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两科一张卷),每科150分,满分300分。
a、报考统考计划的考生
文化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考科目分别为语文和数学,成绩采用两科学考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进行折算。
对应分值折算如下:A--130分;B--110分;C--90分;D--70分。
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则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b、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
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则成绩为零。
(2)职业技能考试
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考试(英语)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职业素质+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总分为450分,其中专业基础考试(英语)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职业素质50分+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300分)350分。
a、报考统考计划的考生
如有英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专业基础考试(英语)成绩采用学考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进行折算。
对应分值折算如下:A--90分;B--80分;C--70分;D--60分。
如没有英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中的专业基础考试(英语),如不参加则相应考试科目成绩为零。
报考统考计划的所有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中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职业素质+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如不参加则相应考试科目成绩为零。
b、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
如有全省相应专业类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可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折算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专业基础考试(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
折算方式为: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对口专业考试成绩÷390×450
如无全省相应专业类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专业基础考试(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如不参加则相应考试科目成绩为零。
(3)如何选择使用学考成绩折算和如何选择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成绩折算
a、报考统考计划且学考(语文、数学)成绩不全的考生在2019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点击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选择考试类后,在缴费前选择是否使用学考成绩折算文化素质成绩,选择确认后不能更改。英语(专业基础考试)不用考生选择,有成绩则直接使用折算,无成绩则考试。
b、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在2019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点击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选择考试类后,在缴费前选择“是否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折算职业技能考试(专业基础考试(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选择确认后不能更改。
3.考试用品
考试时考生需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直尺等考试用品。
(三)评卷
1.评卷组成员:由联考院校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家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评分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七、录取
(一)录取时,按照排序成绩投档。
(二)具体录取规则可查阅相关院校单招简章。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同分考生排序处理: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成绩、综合职业素质成绩、专业基础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四)二志愿: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五)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免试资格: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持有关证件向所报考的院校提出申请,具体提交免试入学材料截止时间详询所报考院校。
已通过报考学校审核并经公示通过的免试考生,如参加考试,预报考与所获免试资格无关的学校或专业,须提前与已申请免试的院校沟通,否则录取学校及专业以考生申报免试的院校备案信息为准。
免试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
八、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其他工作要求
(一)实施高考“阳光工程”
在单招工作中,严守教育部和我省招生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和招生信息“十公开”,并按照《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到单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上报和录取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十、违规处理
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外,相关责任人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一)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信工路18号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联系电话:0311-85327001/85327002
纪检监督电话:0311-85327806
(二)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风东路999号
联系电话:0312-5991269/5996063/5097796
纪检监督电话:0312-509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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