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提出建立健全海南省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住房、市场化商品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四类住房,满足本省居民和引进人才住房基本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以及省外居民租赁住房需求。其中,创新提出发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将推进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和基层教育卫生人员住房保障专项计划列为重点工作之一。
安居型商品住房是指限定销售对象、销售价格、套型面积和转让条件,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具有政策保障性质的商品住房。其销售对象为符合条件的该市县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以及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销售均价原则上按该市县城镇居民家庭房价收入比不超过10倍确定,或不超过该市县上年度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60%。
2021年2月22日,航拍三亚首个安居型商品房项目——万科崖州安居房项目。图片来源:三亚新闻网记者 李学仕摄
2020年4月28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解决全省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正式宣布海南将在海口、三亚、儋州、五指山、定安和陵水6个市县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另外,通过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的方式,在全省实施基层教育卫生人员住房保障专项计划,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意见》要求安居房项目应选址在城区内交通便捷、生活便利和配套设施完善区域,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0平方米,并实行全装修和采取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
在政策措施的有力保障和政府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海南安居房项目也吸引了大批有实力房企积极参与。2020年全年,海南共开工建设9756套。2021年,全省计划开工建设3.5万套安居型商品住房,已开工建设6156套,其他项目正处于规划选址、土地出让等前期工作准备阶段,下半年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将全面推开。此外,“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建设25万套安居型商品住房。
根据计划,海南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推进全省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并在全省实施基层教育卫生人员住房保障专项计划,让符合条件的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在市县主城区(或县城)以优惠的价格购买一套安居型商品住房,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以吸引更多高素质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缩小城乡差距,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乡村振兴和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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