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2010年招聘雇员简章

山东,艺考

山东

2010-10-23 11:06:31 文/张梓涵

关注

 

滨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招聘雇员简章 根据《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的需要,经市政府批准,招聘10名滨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雇员。其中面向社会招聘5名,从现接**队伍中招聘5名,从事110接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安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社会招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7月30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0日后出生);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滨州市常住人口;5、女性,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达到110接**岗位要求,具有较强的普通话会话水平;6、熟悉计算机操作和汉字输入;7、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现有110接警人员中累计工作满三年,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0日以后出生),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本职,自愿应聘的,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8日—29日    上午 08:30——11:00    下午 14:30——17:00    报名地点:滨州市人力资源市场(黄河四路307号)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个人姓名),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于11月3日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方法、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评、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按笔试成绩占40%,计算机测试占1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1、笔试    时间:2010年11月5日(如有变动以准考证为准)    上午9:00——11:00    内容:公安基础知识、基本法律法规报考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于11月9日在滨州人才网公布,并同时公布计算机操作测评时间、地点等。    2、计算机操作测评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录用计划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计算机操作测评人员名单,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测试内容为Word、Excel、打字等计算机基础运用。计算机操作测评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请在计算机操作测评结束后两日内登陆滨州人才网查询面试时间及准考证办理等事项。    3、面试    面试考务费为50元,面试时间在滨州人才网另行通知。参加计算机操作测评的报考人员,按照录用计划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4、体能测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录用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测评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800米和仰卧起坐,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合成应考人员体能素质测评成绩,成绩达标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以下的,取消录用资格。体能素质测评具体要求和计分标准按省公安厅有关规定执行。全部考生的笔试成绩和进入计算机测评、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将在滨州人才网(www.网址未加载)公布。四、录取办法    1、政审    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政审。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考核政审工作人员的组成、考核政审的内容和要求、考核政审的办法,执行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规定。    2、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用人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报考人员因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考核政审、体检对象。    3、录用滨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会同滨州市公安局根据考试、政审、体检结果,确定雇用人员名单。录用名单在滨州人才网(www.网址未加载)公布。    五、岗位职责    雇员经录用后,主要作为公安机关辅助力量,协助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做好110接警的相关工作和其他临时性工作。    六、录用后的待遇    雇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由滨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内含2个月的试用期。雇员工资、人事代理及保险费用由市财政支付。第一年的月基本工资为13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用),以后每年递增月工资100元,同时,根据工作表现发放月考勤奖和年终绩效考核奖,并参加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七、权利和义务    签订合同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暂行办法》(滨编[2007]44号)文件执行。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市人才服务中心        3060987              市公安局政治部        3301013    咨询信箱:bzgarsk@163.com    监督电话:3364402    监督信箱:bzrcfwzx@163.com    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艺考相关文章

发现更多好内容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
带你看艺考艺考推送时光机
位置:艺考-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山东-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2010年招聘雇员简章
咦!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