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10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于9月28日在烟台人事考试网公布。按照《2010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合格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相关材料参加面试前的资格审查。 一、笔试总成绩合格线 2010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合格线确定为40分。 二、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 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 报考《招考简章》规定不进行笔试岗位的人员,经网上初审通过后,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 除《招考简章》规定的不进行笔试的岗位外,其他招聘岗位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总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间 2010年10月9、10日两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各招聘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具体安排,详见附件二。 四、面试前资格审查地点 烟台市人才市场(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负一楼人才招聘大厅。 五、资格审查时应注意事项 (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资格审查时要按照《招考简章》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2008年及以后毕业被派遣到用人单位后,未办理转正定级前解约的毕业生,还需要另外提供毕业生就业部门认可、报名截止日前网上打印的“解约函”。2008年及以后毕业被派遣到人才中心实行个人人事代理未转正定级的毕业生,还需要另外提供人才中心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报名截止日前个人人事代理和未转正定级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等。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面试前资格审查时,还需要另外提供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信。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如有关资格证书等)。 提交上述材料时,除照片、《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外,均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中空白的部分考生要填写完整,学习、工作简历从小学开始填写。 (二)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资格审查程序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到相应“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交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工作人员发给收费票据(共三联),考生携带票据到“收费处”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第三步:领取发票和审查材料。考生交费后,返回原“资格审查处”,上交“收费处”盖印的第一联收据,工作人员发给其第四联发票,同时向审查人领取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 第四步: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照片、交费发票到“面试通知书发放处”签字领取面试通知书。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过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rsj.yantai.gov.cn)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535-6785079、6789101 附件一:《2010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附件二:《2010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间具体安排》 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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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0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2010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间具体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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