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
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采取分级考试的形式进行。公共科目笔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报考省直、市州直机关(含长春市所辖区)的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综合知识》(甲)和《申论》(甲)。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的考试等级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综合知识》(乙)和《申论》(乙)。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职位的考生,只考《申论》(丙)和《农村工作常识》。此外,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须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监狱、劳教单位的考生,须加试《监狱、劳教基础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0年3月27日。具体安排为: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申论》
13:30~14:30 《综合知识》或《农村工作常识》
15:00~16:00 《公安基础知识》或《监狱、劳教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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