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质监系统2013上半年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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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31 09:28:36 文/陆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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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上半年四川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省质监系统)

2013上半年四川省质监系统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6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2013上半年四川省质监系统公务员资格复审地点: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成都市东风路北二巷四号)

面试资格复审应具备的手续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与《公告》职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 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未载明学历层次和专业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学历层次、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招考《公告》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须出具基层工作单位工作的证明材料。“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3年3月14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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