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龙坡区2011年下半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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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0 09:42:00 文/杨智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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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两科总分2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职员岗位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参考重庆出版社出版的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复习资料(《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每科分值100分。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每科分值100分。《专业知识》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

(二)面试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特殊紧缺岗位除外),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据岗位招聘指标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某岗位第一名并列,则确定《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其次是《管理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

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若体检有不合格的,则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若考察不合格,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拟聘人员在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龙坡区政府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规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九龙坡区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更多重庆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信息公告等信息请关注
http://www.027Art.com/gwy/cqssy/Index.html

更多信息请关注:零二七公务员(公考)网 - 重庆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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