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县2011招聘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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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9 16:31:43 文/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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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县2011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大足县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6名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大足县201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报考学校岗位的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7.报考普高、小学、幼儿学校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大足县棠香街道办事处北环东路98号)六楼607室。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分岗位竞聘。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持毕业(学位)证(2012年毕业生凭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和委托材料。

由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报名表》,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4.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或1:3(详见《一览表》),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5.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1年12月2日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01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初定为2011年12月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考试具体内容(详见《一览表》)。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7天后在大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考生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一号)一楼自愿购买《综合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其他复习资料自行准备。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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