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对象的确定
今年全省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统一划定的普通公务员岗位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00分,在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100分及以上人员中,非等额面试岗位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考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每个岗位面试的人员,等额面试岗位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每个岗位面试的人员。
资格复审是在省上公告的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中进行。在资格复审过程中,若遇考生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不符合,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视情况予以相关处理,该岗位所缺面试人员可在本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按规定不能递补的人员除外),并在市级组织、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若递补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含递补人员复审)全部结束后,本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达到2:1比例的,按报考人数与招考人数2:1的比例开展非等额面试;本岗位因无人员可递补或顺延的递补人员达不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无法递补,进入面试人数未达招考人数2:1比例的岗位,可以按报考人数与招考人数1:1的比例开展等额面试;本岗位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进入面试人数未达招考人数2:1比例的岗位,可以按报考人数与招考人数1:1的比例开展等额面试;本岗位因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或导致不足2:1比例的岗位,可以按报考人数与招考人数1:1的比例开展等额面试;本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若到面试时因各种原因不到场参加面试的,按实到场人数或等额进行面试;本岗位若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面试。
对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
面试的满分为100分,2011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察。
七、面试方式及试卷管理
(一)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试题的命制。面试试题结合招考的具体岗位,按照结构化面试的要求,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题库抽取组合命题。
面试试题在启用前,应按保密部门的规定妥为保管,面试结束后,考
更多公务员考试信息请关注:零二七公务员网-云南公务员(公考)网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