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公务员管理局 - 山西公务员考试】
为优化和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党政干部培养链,决定继续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聘)范围和录(聘)用数量
1、考录(聘)范围。考录(聘)工作在我市11个县(区、市)和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只允许报考本人所在县(区、市)和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不可报考其他县(区、市)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报名时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2、录(聘)用数量。全市录用61名乡镇公务员,聘用4名县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65名(分配名额附后)。
二、报考人员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熟悉基层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具有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建设小康社会的领导能力。
3、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4、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
1、在职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1)必须任现职3年以上,如任现职不满3年的,则任现职时间与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时间合并计算不少于5年。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级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
2009年以前(含2009年)选聘任职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1、在职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班子成员:
(1)必须任现职3年以上。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
2009年以前(含2009年)选聘任职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三)不得报考人员:
1、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并在处分期内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
三、考录(聘)工作程序
1、推荐报名。由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具体负责,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均设报名点,负责本地符合条件人员的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为7月6日—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时需持近期白底一寸照片4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主任及村(居)两委班子成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任职依据原件及复印件和上一级党委的证明各一份;大学生**报名时需提供乡镇党委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和县(区、市)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关于本人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的证明。考生报考信息要真实,有据可查。凡发现出假证明的,考生一律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假证明单位的具体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从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根据省委组织部安排部署,本次从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与2011年山西省党群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工作同时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大学生**只能在二者中选择报考其中一个职位,不可兼报。
7月26日,考生携带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资格审查。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和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本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100元。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对报名情况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退还本人报名费。
报考人数与考录(聘)职位数比例要达到5:1。不达比例的,相应减少考录(聘)职位,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在晋中日报和晋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减少职位公告。减少职位的报考人员可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如不愿改报的,退还本人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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