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方案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实行全额财政预算管理,负责省直单位、大专院校和中央驻长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任务。现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下,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事宜。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公积金管理行业从业经历、熟悉住房公积金业务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
(四)符合专业所需技能条件;
(五)专业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一)
五、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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