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金堂县关于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2009年—2011年全日制国民教育统招普通高校毕业且现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各专业具体学历要求见附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截止报名时仍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不受毕业时间限制。
3、报考卫生系统事业岗位,全日制国民教育统招高校毕业生持有初级执业资格证的,毕业时间可放宽至2008年;持有中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的,毕业时间可放宽至2007年。
4、报考教育系统事业岗位必须师范类专业且专业相符,本科及以上学历(截止报名时仍在我县服务的特岗教师,经考核合格,且无师德不良记录的,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可同时报考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和定向招聘岗位),具备与报考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职位和中学语文职位的,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职位的需达二级乙等。报考英语职位应达专业四级及以上。
5、报考资格及条件见《2011年金堂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见《2011年金堂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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