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10年从优秀**中考试录用
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从优秀**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2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31号)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从优秀**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并纳入2010年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一并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和职位
此次全市从优秀**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5名,砀山县2名,灵璧县2名,泗县1名。
二、考录对象和条件
(一)考录对象
各县行政区域内任职3年(截止
(二)考录条件
1、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十六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40周岁以下(
符合上述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招考职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本人受处分不宜报考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到所在乡镇领取并填写《安徽省2010年从优秀**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向乡镇党委提出个人申请,由乡镇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并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审核后汇总,统一报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县委组织部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免缴笔试考试费用。
报名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核准,取消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
四、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试题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命制,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
面试时间:与2010年全省公务员考录的面试同时进行。面试主要测查解决农村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同时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在招考计划数上增加1人的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各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并对考察人选进一步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实施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招考计划录用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审批录用
考察后,各县党委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本县和人选所在乡镇、行政村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录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取消录用的,不再递补。
此次考试,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此次考录的有关政策、体检项目和标准等信息,陆续登载于宿州市人民政府网、宿州先锋网、宿州市人才网,由报考人员查询。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有关政策问题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7—3027160。
附件:《安徽省2010年从优秀**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表》
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Ο一Ο年四月二十一日
安徽省2010年从优秀**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贴 照 片 处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最高学历和 毕业院校 | ||||||||||||
身份证 号 码 | 联系电话 | |||||||||||
现任职务 |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 | |||||||||||
任职时间 | 邮政编码 | |||||||||||
简 历 | ||||||||||||
受过何种 奖励或处分 | ||||||||||||
家庭主要 成 员 | ||||||||||||
乡镇党委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 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 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务员局)复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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