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逆风而来
换一生荣光
全国计算机考试
你准备好了吗
2021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须知
一、本次NCRE考试时间如下:
2021年9月NCRE考试时间为9月25日至26日。
二、准考证打印
此次考试的准考证由考生自己自行打印,9月13日上午9:00起开放准考证打印系统,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s://ncre-bm.网址未加载/
三、考前须知
No.1 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No.2考生应在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接受监考教师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No.3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才能交卷并离开考场。
No.4进入考场后,一定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监考教师再次核验。
No.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每日自行监测体温并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考生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须上交“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与“健康情况声明书”(报名系统中下载)。
No.6本次NCRE考试采用360度无死角监控,并在考试期间全程监控、录像。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拒绝作弊行为,在考场内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保持良好考试秩序,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及教育部《教育国家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No.7考试结束时,要举手示意,待监考教师收卷成功经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四、注意事项
No.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全国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安全有序组织,请考生做好考前14天每日体温监测,体温测量高于37.3℃,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考生,一定要及时报告。
No.2为做好防护工作请考生在进入考试区域、考场前必须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
No.3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疫情尚未结束
防控不能大意
考试期间
“罩”顾自己
贵州省2021年9月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考生防疫须知
一、所有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二、考生须按照考点指引,持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学生证,佩戴口罩有序入场且保持一米的安全距离。
三、在我省内的考生按本地本考点的防疫要求进入考点;省外返回考生及社会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现场测温扫码(健康码、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测量,贵州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呈绿色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四、按照贵州省《关于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考前14天有境外及省外高风险地区来(返)黔考生,需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7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省外中风险地区来(返)黔考生,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批准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黔首站地检测1次核酸,结果未出之前不流动;无相关证明的,按照“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7次核酸检测”进行管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黔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在抵黔首站地检测1次核酸,结果未出之前不流动;其余低风险地区来(返)黔考生在测温扫码无异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有序流动。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要及时向市级或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备,填写《贵州省2021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省外返黔考生登记表》,并提交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五、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当地县级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考点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六、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试当天考生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综合研判后进入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
八、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
九、对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和信息的考生将追究相关责任。
十、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会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来得及,考得上,你可以
不负光阴不负自己
星光不负赶路人
愿此行纸绵墨利
end
小 编 | 李芳芳
校 对 |陈羽慧
责 编 | 顾雪梅 谭青青
副主编 | 张 恒
主 编| 夏 鲲
来 源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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