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根据自治区2021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春运指导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为错开春运返程高峰,确保我校师生顺利返校,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一)学生由原计划2021年2月28日注册,3月1日正式开学,调整为3月4日、5日返校,各年级实行错峰返校。各年级学生错峰返校安排如下:
2019级、2020级学生返校报到时间为:3月4日(周四),3月5日(周五)领取教材。2019级学生3月7日(周日)各学院安排疫情防控及安全教育,从3月8日(周一)开始上课;2020级学生从3月6日(周六)开始军训,到3月19日(周五)结束。3月22日(周一)开始上课。
2017级、2018级学生返校报到时间为:3月5日(周五),3月6日(周六)领取教材,3月7日(周日)各学院安排疫情防控及安全教育,3月8日(周一)开始上课。
(二)教职工恢复正常上班时间由原计划2月26日调整为3月1日。新学期集中时间为2021年3月1日上午8:30,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布置开学工作,做好考勤。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年级学生需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时间返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需履行报告和审批手续。
(二)教师要根据个人实际,合理安排返校时间。特别是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校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慎终如始、严密防范,及早谋划寒假和春季开学安排,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学科研工作;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并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要求及时调整防控举措;切实做好本单位(部门)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醒师生员工做好假期个人防护。要切实做好师生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等信息排查及报送工作,确保**,做到各类情况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四)放假期间,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廉洁自律,过一个朴实节俭、安定祥和的春节。假期离开梧州外出的,须按有关规定执行报告制度。
(五)保卫处要加强寒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治安隐患点的巡查,强调校园内各治安岗的值班纪律,确保校园安全。
(六)放假期间,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各单位、各部门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梧州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1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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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梧州学院
排版 | 杨 敏
责编 | 陈 丹
主编 | 陈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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