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人 新规6月1日起正式执行,老师学生这件事情都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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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你一定不愿意

一进教室却无奈成为

二手烟“吸尘器”

相信你一定很反感

校园散步却频频闻到

烟草燃烧的味道

相信你一定会讨厌

在图书馆还会传来

纸墨味以外的“烟火”味

相信你一定不愿忍受

在饭堂享受着美味的饭菜

却飘来阵阵刺鼻的气息

这一次 不怕

《无烟学校管理规定》

出炉了!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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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校启动“无烟校园”的建设,实施控烟化管理,推出《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无烟学校管理规定》文件,并于6月1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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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重点!!!

“老烟民”们可要注意啦!

下面的规定一定要仔细阅读

不然 一不小心

你就可能是第一批“中奖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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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学校管理规定(节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卫规划函〔2021〕3号)、《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文件相关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区域内控制吸烟管理。

第二章 区域与责任界定

第四条结合学校实际,明确我校控烟范围:

(一)全面禁止吸烟的场所:1.所有教学楼、办公楼、实训楼、食堂、公寓等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2.未标明吸烟区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3.进入上述场所的师生员工、校外人员都应自觉遵守规定,禁止吸烟。

(二)控制吸烟的场所:仁爱楼一楼和顶楼南面的男洗手间;勤学楼一楼和顶楼西面的男洗手间;信息港二楼和顶楼西面的男洗手间;综合楼二楼和顶楼靠报告厅的男洗手间;爱学楼二楼和顶楼的男洗手间;图书馆一楼东面的男洗手间;实训2栋顶楼西南面男洗手间;学生事务中心旁边男洗手间;实训1栋顶楼南面的男洗手间;三食堂一楼东北边外侧洗手间;一食堂三楼男洗手间;服务楼一楼洗手间;实训一栋靠网球场的男洗手间;以上18个地点为开放吸烟区。每个吸烟区根据实际地形设置一定面积,将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和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各二级部门可根据本部门、楼栋具体情况,在本区域附近合理设置吸烟区,报无烟学校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 控烟规定

第六条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第七条校内经营场所不得销售烟草、电子烟等烟类制品,校园内不得发布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不得接受烟草赞助和派赠烟草制品。

第八条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吸烟或者携带燃着的卷烟、雪茄烟、烟斗、电子烟。

第九条在各类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不吸烟、不备烟、不敬烟。

第十条在学校门口、教学楼、实训楼、办公楼等重点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在吸烟区悬挂、 张贴烟草危害的宣传标识。

第十一条师生员工在学校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发现吸烟违法行为的,可以行使下列义务:

(一)劝阻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

(二)向该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投诉,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劝导吸烟者停止吸烟;

(三)对不履行控制吸烟职责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向教职工检查组或学生检查组或校园检查组举报和投诉。接到部门或者个人的举报和投诉后,检查组应当要求相关责任部门按规定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所有教职工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表率,自觉做到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在学生面前吸烟或互相敬烟。

第十三条人人参与控烟工作,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戒烟。

第十四条无烟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通报建设进展情况,收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第十五条各部门不定期利用校园广播、公众平台、宣传栏、班会等渠道进行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学生检查组可组建学生控烟监督巡查队伍, 对全校控烟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教职工检查组、校园检查组应组织部门控烟监督员对校内禁烟区域进行巡查;物业公司南洋项目部对经营网点、吸烟区、禁烟区进行巡查;对校园内禁烟区域吸烟现象进行教育、劝阻、通报、处罚。

第十七条物业公司南洋项目部对吸烟区的消防、卫生、安全设施、标识等进行检修维护。

第四章 违规处理

第十八条违反第七条规定,违规售卖烟类制品的,收缴所有烟类制品,事件移交给人员所在检查组(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报无烟学校建设领导小组。

第十九条学生违反第八条规定,将给予教育批评,并纳入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劝阻其控烟并引导戒烟;屡教不改者,交由学生检查组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第二十条教职员工个人违反第八条规定,第一次违反给予教育,劝阻其控烟并引导戒烟;第二次违反给予批评,通报给主管部门严肃处理;违规吸烟被督查或举报三次以 上,不得参加年度各类先进评选;教职工于教学活动中在学生面前吸烟或接受学生敬烟两次以上者,视为违纪,交由教职工检查组处理;教职工于教学活动中给学生敬烟两次以上者,视为严重违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由教职工检查组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各部门人员违反第八条规定,一个月内违规人次达到5人次以上的部门,在干部会议上通报。一个月内违规人次达10人次以上的部门,全校通报批评。一年内被全校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部门,扣除部门年终考核分2分。

第二十二条合作办学单位人员违规吸烟被督查或举报三次以上者,须向学校提交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书面检讨,方可入校返岗;多次违规,拒不改正的,不得入校。

第二十三条集团驻校部门人员违规吸烟被督查或举报三次以上者,通报给集团总部相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业务往来人员或其他人员违规吸烟被督查或举报二次以上者,不得入校。

第二十五条违规吸烟不但不听劝阻,还恶意攻击监督人员的,情节轻微的,移交给人员所在检查组(部门)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报无烟学校建设领导小组;情节严重或监督人员人身受到伤害的,移交给安保办或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六条人为破坏吸烟区设备、设施、标识等物品的,按物品实价的三倍计收赔偿费。

第二十七条鼓励和支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和义务的人员开展控烟工作,对无烟学校建设做出优异成绩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扬和奖励。

还校园一片清新

丢掉手中的“烟雾弹”

无烟校园 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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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走”

“三步走”发展战略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步骤。1987年10月,根据邓小平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党的十三大确定了“三步走”发展战略。主要内容是: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到20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五大根据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提出了“新三步走战略”;其后,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对这一战略不断发展完善。“三步走”发展战略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资料来源:《百年党史关键词》

责编EDITOR | 许卓 黄孜明

终审 EXAMINER | 王艳君

*南洋理工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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