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
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分别补5月4日(星期二)、5月5日(星期三)的课。
(三)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二、相关要求
(一)毫不松懈,继续抓好疫情防控。当前国内疫情形势稳定向好,但境外疫情输入性风险仍然严峻。请各单位、部门务必压实责任,按照学校防控工作的具体方案、要求,继续扎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引导本单位师生员工减少外出,做足个人防护。
(二)强化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各单位(部门)在每个节日放假前都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师生不要在江、河、湖、库等危险水域野泳、打闹、戏水、钓鱼等,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推进移风易俗,切实提高师生员工法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继续保持高度警惕疫情防控意识,注意防范人身、财产、交通等安全事故。
(三)严格管控,把好入校大门关。保卫部门要加强校园巡逻和进出校门人员管控工作,尤其是密切关注重点人敏感事的情况,切实守好学校第一道防线。
(四)严密防范,认真排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保卫部门要牵头抓好节日期间校园总体安全,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做好以下工作:
1.保卫处要深入开展消防演练和安全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对教室、实验室、学生公寓、后山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坚决实现“防大火,控小火”工作目标。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要牵头细致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3.后勤管理处要牵头做好防汛防风准备工作,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准备,开展防汛应急演练。
4.后勤部门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要认真做好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准入制度,重点对食堂、纯净水厂、校园超市及学生公寓便利店等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严防各类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5.宣传部、教育信息中心要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用网安全监管,做好、做足相应防范措施。
6.各牵头部门4月7日前将任务完成情况报保卫处,由保卫处汇总总体情况后4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安保处。
(五)认真值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各单位部门要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安排,做到领导带班、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在及时妥善处置的同时,立即报告本单位值班领导和学校,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保卫处值班电话:2383110)。
(六)如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或上级文件有新要求,学校将另行发文通知。
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来源丨校长办公室
编辑丨罗芷欣
责编丨秦 逍 罗逸骏 詹前程 周凯立
审核丨欧卫军 张艳梅 杜 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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