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7年湖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原则,艺考

深圳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2020-11-05 09:04:54 文/周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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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按校考术科录取部分(占60%)术科分数线为254.028分(第9名),按文化课录取部分(剩余计划)文化课分数线为437分;
表演(影视戏剧):按校考术科录取部分(占70%)术科分数线为276.914分(第13名),按文化课录取部分(剩余计划)文化课分数线为410分;
舞蹈编导:按校考术科录取部分(占70%)术科分数线为258.975分(第28名),按文化课录取部分(剩余计划)文化课分数线为356分;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按校考术科录取部分(占70%)术科分数线为252分,按文化课录取部分(剩余计划)文化课分数线为413分;
音乐表演(器乐演奏):按校考术科录取部分(占70%)术科分数线为261分,按文化课录取部分(剩余计划)文化课分数线为47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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