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 制
学习
科 类1
科类2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年限
1
100201K
5
5-7年
理
物理
医学
27500
2
100301K
5
5-7年
理
物理
医学
28500
3
100202TK
5
5-7年
理
物理
医学
27500
4
101101
4
4-6年
文、理
物理或历史
理学
27500
5
100701
4
4-6年
理
物理或历史
理学
27000
6
101003
4
4-6年
理
物理
理学
27000
7
101005
4
4-6年
文、理
物理或历史
理学
27000
8
082701
4
4-6年
理
物理或历史
工学
27000
9
082707T
4
4-6年
理
物理或历史
工学
27000
10
120401
4
4-6年
文、理
物理或历史
管理学
27000
11
101001
4
4-6年
理
物理
理学
27000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印章;达到《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颁发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宿费收费标准:根据宿舍条件不同,住宿费每人每年3500-6000元不等。按照学院管理的要求以实际分配的标准为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执行,按月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生/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不符合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同时,按国家相关规定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不符合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同时,按国家相关规定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各省(市、区)招考委员会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进档考生分专业时,我校按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对于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已实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 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416—3345678 0416-3345600 0416-3345003
传真: 0416—3345200
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网址:http://www.jy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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