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校名称:太原师范学院
二、 学校代码:10119
三、 学校地址:
校本部分新校区和南、北、中三个老校区。
南校区:太原市黄陵西巷5号,邮编030031。
北校区:太原市侯家巷8号,邮编030001。
中校区: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邮编030012。
新校区: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邮编:030619。
四、学校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校性质:公办
六、办学层次:本科
七、办学形式:全日制
八、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1、2014年我校招生数详见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2、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详见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的公告或附表一。
九、录取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坚持实施“阳光工程”。
(二)身体健康要求:
1、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凡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各种残疾。
(三)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1、第一志愿考生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时,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参考志愿考生。
2、对首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所报专业顺序依次安排,对参考志愿考生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对未录满专业进行补缺。对分数相同考生文科按语文-文综、理科按数学-理综顺序录取。对所报专业均不能安排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山西省考生报考我校普通英语本科专业须口试合格,翻译专业不要求口试。
4、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
(四)体育教育专业录取:
1、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体育类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五)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专业录取。
省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按山西省第二批普通文科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划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汉语言文学(播音主持方向)专业录取。
省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按照山西省第二批普通文科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划定,按文化成绩×80%+专业成绩×20%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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