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院当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07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 邮编:2553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性质、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我院创建于1960年,2006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是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高职教育学会校企合作委员会副会长单位、山东省丝绸协会副会长单位;全国信息化工程师岗位技能证书考点、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远程培训点、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基地、山东省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核指定培训点、山东省纺织职业技能鉴定所培训考核基地、山东省淄博市劳动技能考核培训基地等。
第八条 学院介绍:
★地理环境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地处齐文化发祥地、世界短篇小说之王蒲松龄的故乡----山东省淄博市。淄博是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国民生产总值稳居全国三十强,工业体系涉及化工、纺织、机械、电子等35个主要工业领域。是著名的“陶瓷之都”、“丝绸之乡”、“大染坊”故地。
★办学条件
学院占地面积500多亩,建筑面积13余万平方米。拥有各类实验室、实训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多功能报告厅70余个,25个产学研工作室,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216处。建有国内领先的“服装设计工业化虚拟仿真工作平台”,图书馆藏书35万余册,各类报刊350余种,开通了4个数据库,校园网络覆盖全校,教室装备全套多媒体教学系统,完全实现了校内全程信息化管理。
★师资力量
学院教师队伍形成有机整体,横向各要素之间形成合理的比例关系,纵向不同水平之间形成梯阶式结构。现有专任教师261人,兼职教师共224人,校企双方通过“双向团队”实施“双聘双挂”。
专任教师中,有教授9人、副教授和高级工程师等副高级职称61人,高级职称教师占26.8%;博士4人,硕士187人,硕士及以上教师占73.2%;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157人,占专业教师的83.5%。
拥有山东省首席技师2人、高级技师25人、技师46人、高级工125人;拥有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淄博市工艺美术大师1人,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2人,淄博市教学能手6人、淄博市高层次人才4人、国内青年访问学者16人。
聘请了西安工程大学纺织专家姚穆院士、清华大学纤维艺术专家林乐成教授等12名知名教授为我院客座教授,定期来学院讲学。
聘请了英国、美国、格鲁吉亚等国的11名国际知名专家来校讲学、培训或讲座,拓宽了师生视野,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办学定位
走校企合作的办学道路,立足淄博,面向山东,以服务于纺织行业的发展为宗旨,在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上从传统纺织走向现代纺织,从民生纺织走向产业用纺织。形成适应纺织行业发展变化要求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建成全省纺织行业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开展以纺织服装关键岗位技术培训为核心的社会服务,建成省级纺织行业人才培训中心;传承并创新纺织企业所推崇的丝绸优秀文化,培养学生“精、细、高”的人才特质,成为山东乃至全国传承、创新、研究丝绸文化的高地;把学院建设为精品特色高等职业学院。
★教育模式
1、创新“1333”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使人才培养更适应现代社会对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
2、建立了完备的“专业、科学与人文素养、身心健康”三维课程体系,为培养学生掌握企业所需专业技能和成才所需职业能力,打下了坚实基础;
3、实行“教、学、做”一体化,突出职业能力与职业素质培养;
4、采用“导师制的”面对面辅导,以人为本,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职业能力培养;
5、倡导“环境育人”理念,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和绿色校园环境,润育学生身心。
★毕业生就业
◆学院坚持以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提高毕业生核心竞争力为导向,以“高薪体面”工作为落脚点,不断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学院数字化就业报务平台,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实施一对一导师职业指导工程。
◆紧密结合企业岗位需求,实现校企培养、实训、就业等全过程、全方位合作。目前学院已开设“鲁泰纺织班、染整班、服装班”、“芊翔班”、“世博华创动漫设计班”、“德邦物流班”、“思美尔订单班”等数十个校企合作订单班。
◆与省内外二百多家名优企业建立了毕业生供需合作关系,每年定期举办毕业生供需见面会,让企业到学校推介岗位、学生挑选企业,实现了学生“不出校门就能确定理想的就业单位”,就业率达98%以上,学生岗位稳定率、起薪、专业匹配度、就业质量、社会对毕业生的满意度等显著提高。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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