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现代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现代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普通高职和对口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现代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22
第五条 学院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 邮编:250104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我院前身为山东民进中西医进修学院,创建于1993年,200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基本情况:
2003年在山东民进中西医进修学院和山东现代计算机专修学院的基础上,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为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在山东省会济南,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现有在校生11693人。学院占地面积1266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6.08万平方米,多媒体教室166个,共18091座,教学科研用计算机1721台,实现所有教室多媒体化,馆藏纸质图书121.2万册,电子图书1000GB,建有完善的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校内建有电子信息、计算机、汽车技术、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医护、旅游管理等7个实训中心和1个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校外与多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255处实习实训基地。
学院设有电子信息学院、汽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和人文学院7个二级学院。开设32个高职专业,形成了以工学和管理学为主体、相关专业为支撑、整体优化的建工、汽修、经管、医药卫生、电子信息五大优势专业群。
近年来,学院以学生就业和成长为导向,构建职业核心能力课程体系,广泛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国际合作,多元合作、开放办学,提升毕业生职业核心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开拓毕业生就业新渠道。
[办学理念]
校 训:天道酬勤
办 学 使 命: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使乐业者成才
育 人 理 念:立德树人、知行合一
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职业素养好、岗位技能强、行业知名度高的高端技能型人才。现 代 精 神:自强不息、追求卓越
[专家治校 名师执教]
学院聘请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俞仲文教授担任发展首席专家;聘请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民进山东省委主委栗甲,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山东大学及中国海洋大学博士生导师田建国,山东轻工业学院原院长王敏等教授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对学院发展建设的重大举措提供咨询和建议;聘任香港理工大学黄德辉教授、郑继昌、台湾建国科技大学黄清和、曾宪中教授等专家为学院客座教授;聘请齐鲁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周桂珍等多名专家担任院领导职务,共谋教育大业,同筹育人方略。
学院现已形成一支思想水平高、业务素质精、结构相对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副高以上职称者230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259人。
[双证教学 硕果累累]
学院实行双证教学,要求每名学生在毕业时至少掌握一项技能,至少获取一种核心职业资格证书。近三年,毕业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超过90%,在校生先后获得国家、省、市级技能大赛奖励77项。
学院不断调整专业结构,加强课程建设,改善实验实训条件,形成了适应社会需求的5大优势专业群,建成了4个省级特色专业,8门省级精品课程(含2个省级精品联合课程),1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1个省高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6个院级特色专业,19门院级精品课程,4个院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教科研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近年来完成咨询报告5项,师生获得国家专利13项,主持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十二五”科研规划课题等11项,院级教学改革项目26项。教师在各类刊物发表论文342篇,编写教材等17部,获各级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奖励11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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