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成绩合格,颁发潍坊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专业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专业学士学位。
允许优秀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发给潍坊学院辅修专业证书;达到山东省双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双专业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专业学士学位。
学校地址:主 校 区: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5147号 邮编:261061
安顺校区:山东省潍坊市友爱路1979号 邮编:261021
学校网址:http://www.wf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wf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536-8785173
招生监督电话(传真):0536-8785671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